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103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8-16 10:38

唐伟波委员: 

  您提出的《深化融台合作 加快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福清示范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鼓励台青来融就业创业。 

  一是鼓励台青来融就业创业。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湾青年就业创业措施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台湾青年来榕就业及过渡期间、台湾大学生来榕实习实训、台湾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接台湾青年实习实训等提供优惠补助。202212月,我市出台《福清市“融聚英才”行动计划》,其中《鼓励台湾同胞来融就业创业的七条措施》,为符合条件的台湾来融就业创业人员提供短期免费住宿、研发补助、生活补助、租房补助、购房补贴等,对引进台湾人才的人力资源机构、招收台湾青年的重点企业及行业协会等给予一定奖励。2023年以来,为2名台湾青年发放来榕就业创业住房租金补贴共计5.2万元,为1名台湾优秀毕业生发放第一年就业补助4万元。 

  二是支持融台人才交流成长。走访海马饲料、洪良染织等13家台资企业,向企业宣讲台湾人才支持政策,就高层次人才认定、生活补助等企业关心的问题作详细解读,协助企业引进相关人才。其中,认定2名台湾青年为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1名台湾青年为福清市高层次人才。开展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直接采认相应职称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直接采认相应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主动向企业征集直接采认人员,为台湾人才在融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三是强化在融台胞社会保障。维护在内地就业、居住和就读的台湾地区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我局积极宣传推动在融就业的台胞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就业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有137名在融就业台胞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793名台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各项台青来融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台湾青年来融就业创业,共同参与到两岸融合发展建设中来。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梦婧 

  联系人:卢娟 

  联系电话:85232700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814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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