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我市的养犬管理规定,规范养犬行为,促进我市城市文明和社会和谐的建议》(第20244051号)的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局相关工作职责,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一、做好犬伤应急处置。
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要求各医疗单位做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目前我市共设置了20个狂犬病疫苗接种点(福清市医院、福清市第二医院、福清市第三医院、福清市中医院、16家镇卫生院(南岭除外)),其中福清市医院、福清市第二医院、福清市第三医院、福清市中医院接种点均设置在急诊科,24小时提供犬伤处置及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
二、强化人感染狂犬病疫情监测。
目前我市各接种点均已完成疫苗接种信息化建设,所有犬伤接种疫苗均需扫码录入,相关接种信息都将上传至接种平台,为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及时提供数据信息。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珠美
联 系 人:陈强
联系电话:0591-85210149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