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4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6-06 15:48

民建福清市委会: 

  您提出的《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助力人口均衡发展》(第20244029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托育服务对于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更是落实三孩政策配套措施的有力举措。我市建立“政府主导、卫健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托育服务管理机制,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提升高品质“幼有所育”服务水平。 

  一是政府主导建机制。我市2022年底出台了《福清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全面统筹协调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各项工作,强化市级各部门的横向协同联动机制。研究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完善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研究解决我市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相关问题。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齐抓共管机制,指导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是普惠托育增供给。市卫健局制定《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福清市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福清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方向;梳理《托育项目备案材料清单列表》,指导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我市积极探索普惠托育机构试点先行,2021年完成2家普惠托育机构建设,2022年完成6家普惠托育机构建设,2023年完成3家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三年来不断完善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步骤、责任分工和重点措施。目前全市共有普惠托育试点机构11家,可提供普惠托位848个。 

  三是加强培训保质量。一是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对列入普惠托育试点机构,严格按照省卫健委《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验收要点》要求,在基本设施、人员规模、备案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收费管理等六个方面严格进行建设,并通过福州市卫健委和发改委验收。二是加强卫生保健人员培训。为加强我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质量,2021至2023年连续3年依托福清市妇幼保健院,举办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培训班,对全市托幼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卫生消毒与常见传染病报告流程等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保健人员的专业水平。三是组织机构负责人跟班学习。按照福州卫健委安排,组织新确定为普惠试点机构的试点机构负责人到福州优质的普惠托育园跟班实践学习20个学时,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安全培训。2023年卫健系统共举办3期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指导托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隐患防范意识,熟练掌握基本防火灭火和安全疏散知识。 

  四是强化监管促发展。2023年7月由市卫健局牵头联合市监、消防、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同时市卫生监督所围绕托育机构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卫生保健等重点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监督意见书,对托育机构的整个工作流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今后我局将根据国家、省、福州市对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普惠优先的多元化托育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探索更加多样的托育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珠美 

  联 系 人:陈炯冰 

  联系电话:0591-85246652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5日

来源: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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