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400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6-25 17:26

民盟福清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让“三福之地”老年人真正成为“幸福老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有福之州幸福老人”养老攻坚行动 

  2023年9月我局下发了《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认真开展“有福之州幸福老人”品牌行动方案的通知》,2023年12月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福清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医养结合保障机制的通知》,这两份文件指出要逐步增强部门协同推进合力,医养康养健康管理进一步改善,并确定了养老机构属地就诊和转诊保障机制,以及开展常态化免费医疗巡诊服务。当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定期到辖区养老机构和长者食堂开展免费巡诊,形成部门联动,保障医养融合紧密开展。 

  二、全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我市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已于2022年全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照医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医务人员的交通费由家庭病床患者承担,参照市场价或协议价执行。符合建床条件的参保患者所产生的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家庭病床服务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凡自费药品和自费检查项目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在家庭病床病历上记录。有关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0〕100号)文件规定执行。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规范推进家庭病床工作,截至2023年11月,纳入家庭病床服务的医护人员253人,申请建床201人次,实际建床170人次,有效推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拓展延伸,有利于缓解居民住院难问题。 

  三、全面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22年5月,根据《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福州市福清医疗保障局 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融卫〔2022〕68号)文件,我市正式启动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福清市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皮防院等县级公立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生设为健康顾问纳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团队,有利于提高签约团队的服务质量。截至2023年11月,积分制共签约58.3151万人,其中健康包44.8951万人、重点包13.42万人,重点服务包中选择健康顾问3.2974万人。 

  四、建立完善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为构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我市在福清市第四医院、福清市第五医院、海口中心卫生院、东张中心卫生院开展居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家庭医生、家庭病床和居家安宁疗护的建立和开展,进一步增加我市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让患者在家就能“住院”,并享受医保报销。 

  五、建立民办护理(院)站进行有效补充 

  2023年我市在玉屏、音西等主城区街道审批设置了5家民办护理(院)站,配备了专业的护理人员及康复医师,主要为行动不便、有病在家难护理的老年人开展上门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有效补充了我市公立医院上门护理服务的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医疗与养老资源互惠共享,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医疗事业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珠美 

  联 系 人:林万强 

  联系电话:18950267878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5日

来源: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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