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文化体育部门预算已经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清市文化体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和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含文物和版权,下同)管理和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体育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四)负责推动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订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七)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影像制品、出版物、印刷品、经营性演出、体育等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游戏服务进行日常监管。
(九)拟订文物(含水下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考古、文物保护、博物馆(纪念馆)工作,负责全市古籍保护整理工作,承担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拟订文化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科技信息建设。
(十一)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
(十三)负责印刷业的监管;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
(十四)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十五)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音像制品的复制管理和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的监管。
(十七)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对港澳台的文化体育交流工作。
(十八)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九)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全市体育训练,负责全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组织协调各类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二十)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一)指导、组织体育宣传、科研和教育工作。
(二十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清市文化体育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6个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清市文化体育局(本级) |
财政核拨 |
9 |
9 |
福清市图书馆 |
财政核拨 |
13 |
12 |
福清市文化馆 |
财政核拨 |
13 |
13 |
福清市博物馆 |
财政核拨 |
3 |
2 |
福清市少体校 |
财政核拨 |
20 |
15 |
福清市文体中心管理处 |
财政核拨 |
7 |
5 |
福清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财政核拨 |
22 |
2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福清市文化体育部门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文化人、以文塑城”,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目标,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导向,把握重在为民基调,突出提升主线,致力树特色,建品牌,出实效,进一步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为加快推进“大福清”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补齐短板,深入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抓紧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固优补缺,迎接6月份文化部终期督导检查。
(二)突出服务引导,推动群众文体活动常态开展。实施“文化惠民乐万家”工程,持续推进“主题文艺下乡巡演”、“优秀传统戏剧展演”、“雅艺术走进大众”等活动。
(三)突出保护传承,致力提升文化遗产利用水平。组织实施重点文物修缮工程,分主题分批次推进重点文物修缮,抓紧推进鳌江宝塔、蹑云桥和紫云宝塔的修缮维护,完成东关寨修缮工程扫尾工作,启动东张宋窑遗址勘探工作。
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上,精心办好每年一届民间民俗文化节活动,构建我市“非遗”保护和传承集中展示的窗口。
(四)突出转型升级,协助推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重点要加快永鸿文化旅游城项目建设,力争项目全部完成。助推利桥古街、933文创园、祥兴汇东文化创意园区等项目进入实质运行。
(五)突出改革创新,完善健全文化发展体制机制。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加强农家书屋、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的网络化和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机制。
(六)突出重点突破,提升全民建设竞技体育水平。举办市第15届运动会暨2018年全民健身运动会和老年人健身运动会,营造了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备战福建省第16届运动会。实施农民健身达标提升工程,推进体育场馆及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福清市文化体育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福清市文化体育部门收入预算为4131.07万元,比上年增加102.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财政预算拨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1.4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2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39.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31.07万元,比上年增加102.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67万元,公用支出69.15万元,项目支出3249.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71.47万元,比上年增加102.71万元,主要原因是文体项目支出增加(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经费支出812.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体中心管理处、少体校文体单位人员工资、各项保险以及公积金、提租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支出69.15万元。主要用于文体各单位日常运作所需的经费开支。
(三)文体项目支出2389.46万元。主要用于(含下属单位)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化遗产保护、文体活动、文体设施建设、农家书屋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馆(站)免费开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化产业发展、文体人才队伍培训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2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是文体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各项体育事业)8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群众体育活动、举办体育竞赛、体育人才选拔以及体育场地(馆)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等方面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00%,上年无预算安排。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7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各项工作检查等方面的接待。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260%,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6月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迎接国家文化部终期督导检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4.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9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00%,上年因公车改革,无预算安排。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新配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福清市文化体育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4万元,比2017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福清市文化体育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5.7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52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福清市文化体育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福清市文化体育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39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209.4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级补助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从上级部门(单位)取得的各类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取得的上缴收入。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非财政补助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
9.上缴上级支出:指实行收入上缴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部门(单位)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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