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3年11月起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普查范围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为确保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近日,福清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正式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彤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郑云共同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旅局(市文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普查工作。
下一步重点将对我市文博考古专业人员及社会力量进行充分摸底遴选,充分发挥各镇街文化站、基层文物保护人员力量,组建我市文物普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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