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音西某餐饮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
时间:2021-11-05 16:26

2021817,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音西某餐饮店进行日常检查,对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2021819该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拒不改正上述行为,仍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3位工作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经研究决定:处以罚款5000元。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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