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无麸皮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的麸皮作为食品原料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时间:2023-12-08 16:37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8日从福建盛家兴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无麸皮食品生产许可的蒙城县金冠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15包冠金源牌麸皮作为食品原料生产黑麦代餐面包。至案发之日止,涉案15包麸皮原料已全部使用,生产的黑麦代餐面包全部销售完毕。

当事人采购无麸皮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的麸皮作为食品原料生产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不具有不予行政处罚、减轻、从轻或者从重行政处罚情节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给予一般行政处罚。依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同时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9000元。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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