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中,由福建二级站送达的食品监督性抽检报告,涉及我市3家流通企业销售的3批次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惠当家超市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9日,我局收到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2023FZZJ-SJ0750),检验报告(编号:2023FZZJ-SJ0750)显示福清市惠当家超市有限公司购进的白鲫鱼(淡水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量》要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第三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当事人经营场所位于金辉华府地下室,受“海葵”台风影响,超市被淹损失严重,符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给予减轻处罚,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82.57元;2.处以罚款2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经排查,产品应为养殖环节不规范造成。针对上述情况,该企业已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企业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抽检不合格的白鲫鱼(淡水鱼)。2.企业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该批次产品,严查进货来源。整改复查:福清市石竹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惠当家超市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二、福清市石竹福购多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4日,我局收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2023)GHY-D36780),检验报告(编号:(2023)GHY-D36780)显示福清市石竹福购多超市购进的裹衣花生(酱香味),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并不知道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经排查,产品应为生产过程环节不规范造成。针对上述情况,该企业已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企业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抽检不合格的裹衣花生(酱香味)。2.企业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该批次产品,严查进货来源。3.落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整改复查:福清市石竹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石竹福购多超市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2日,我局收到中纺检测(福建)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ZFJC2023C0826002),检验报告(编号:ZFJC2023C0826002)显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购进的乐颐香葱,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毒死蜱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乐颐香葱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不合格乐颐香葱未流入市场,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案发后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具有《福建省市场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第(三)项可以依法减轻处罚的情节,经研究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18元;2.处以罚款2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毒死蜱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经排查,产品应为种殖环节不规范造成。针对上述情况,该企业已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企业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抽检不合格的乐颐香葱。2.企业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该批次产品,严查进货来源。整改复查:福清市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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