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六十八期)
时间:2024-09-23 16:24

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中,由福建二级站送达的食品监督性抽检报告,涉及我市2家流通企业销售的3批次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音西陈雅平便利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9月9日,我局收到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2023SFJC005731),9月14日收到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2023SFJC005727)。检验报告(编号:2023SFJC005731)显示福清市音西陈雅平便利店购进的铁棍山药,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报告(编号:2023SFJC005727)显示福清市音西陈雅平便利店购进的猕猴桃,经抽样检验,氯吡脲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铁棍山药、猕猴桃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具有《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的情节,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SP-3从轻情节,经研究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26.87元;2、处以罚款5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氯吡脲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经排查,产品应为种植过程环节不规范造成。针对上述情况,该企业已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企业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抽检不合格的铁棍山药、猕猴桃。2.企业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该批次产品,严查进货来源。3.落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整改复查:福清市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音西陈雅平便利店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二、福清市三山镇刘逢月食品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2023SFJC019900),检验报告(№:2023SFJC019900)显示福清市三山镇刘逢月食品店购进的果冻橙,经抽样检验,2,4-滴和2,4-滴钠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涉案果冻橙能够溯源,具备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95元;2.处以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2,4-滴和2,4-滴钠盐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经排查,产品应为种植过程环节不规范造成。针对上述情况,该企业已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企业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抽检不合格的果冻橙。2.企业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该批次产品,严查进货来源。整改复查:福清市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三山镇刘逢月食品店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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