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撒尿肉丸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撒尿肉丸(生产日期为2023-12-21),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企业发布召回公告,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截止目前,因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时间较长,实施召回期间,召回产品数量为0。
(三)核查处置情况。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在送达报告同时检查了该公司的产品留样记录和留样样品,对该公司同批次产品留样进行监督抽检,检验合格。经调查,上述批次产品出厂时合格,因零售终端冰柜的存放温度未能达到规定的贮存条件造成产品过氧化值不合格,故当事人违法证据不足,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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