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5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4〕885号)等文件精神,健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支撑分级分类监管,现将《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公共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的通知》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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