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4〕116号)精神,现开展2025年福建省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各经营主体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租地合同等),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重复补助。
二、资金补助与验收
资金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实施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由我中心组织人员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核拨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管理和监督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我中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申报单位如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的,责任自负。
四、申报对象、项目经费补助方式及标准、资金使用方式
1.申报对象:一定规模种植的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资金使用方式: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加强资金、项目的整合力度,项目实施除补助资金外,其他部分由申报企业自行筹集。
3.标准:申报对象实施项目具体内容及补贴标准如下:
(1)优质稻品种展示与示范,展示示范面积200亩以上,示范展示品种10个以上,补助经费5万元。
(2)甘薯品种展示与示范,展示示范面积200亩以上,示范展示品种10个以上,补助经费5万元。
五、项目解释权由我中心负责
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格式可自行下载,申报时间自1月9日起5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1.地址:福清市三农服务中心1618室
2.联系人:杨芳
3.联系电话:0591-85222453
4.电子邮箱:663504324@qq.com。
附件:
1.2025年福建省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8日
附件1:
2025年福建省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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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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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 |
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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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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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限120个字) |
(写明计划展示示范的品种、面积、项目实施基础、主要工作目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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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表中所填报信息及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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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镇(街)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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