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2023年福清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02-28 09:24

  根据《市十八届政府第33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4号)文件精神,我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采购招投标)委托福建农林大学承担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监理和效果评估工作,委托福建稻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施工。按照合同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在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具体区域(渔溪镇、海口镇、阳下街道、东张镇共4094.29亩),结合当地主要农作物种类、品种种植习惯等,认真落实和组织实施安全利用工作,采用深翻耕、土壤钝化、低富集作物品种选种和叶面阻控等技术。同时福建农林大学在项目区进行土壤和协同农产品样品采集,开展效果评估,经核算项目区安全利用率为97.62%,达到福建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以上的目标。

  2024年12月17日,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施工、监理及评估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核查核实各技术单位内业台账材料、工作总结及技术成果报告等,经现场质询与讨论并同意通过验收,具体详见附件1、2,拟拨付项目经费149.7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5年2日27日至2025年3月5日,如有异议,可向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5237415。

  附件1、2022-2023年福清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验收意见

  2、福清市2022-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监理及效果评估验收意见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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