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实施2025年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合作项目。现将项目申报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选择在水稻集中种植区,开展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技术示范。重点示范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的综合防治技术,即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各种防控技术的集成。
二、申报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种植水稻面积860亩以上、经工商注册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近三年已申报过水稻绿色防控示范项目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不能申报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
建立2个水稻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点,每点面积860亩以上,其中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面积不少于850亩,常规防治对照区面积不少于10亩。福清市植保植检站与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建立水稻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片,提供示范技术方案,按方案要求购买病虫绿色防控所需的生物药剂(包括苏云金杆菌、井冈霉素)、二化螟性诱器等防控物资,购买的防控物资总额在人民币贰万肆仟元至贰万伍仟元之间。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水稻田860亩以上,承担播种、移植、施肥、施药、灌溉等所需的所有田间管理工作,以及按福清市植保植检站提供的示范技术方案要求进行病虫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在示范区设立示范牌,提供示范区和对照区病虫防控记录、相关工作照片,并协助福清市植保植检站进行田间调查工作。
三、申报程序和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应根据申报要求自愿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要求附有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3份),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
(二)审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若全市申报的对象超出2个,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筛选出2个对象。
(三)签订协议。市植保植检站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合作项目协议”。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霞盛西289号 福清市植保植检站
邮政编码:350300
联 系 人:钟立赛 林兆宇
联系电话:0591-85215037
邮箱:fjfqzbz@sina.com
附件:2025年水稻项目申报书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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