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邀请参加水产加工项目专项审计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5-03-20 10:18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海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水产品加工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8号),我市1家企业1个项目通过立项评审。根据《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福清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五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融农〔2025〕108号),我市7家企业的7个项目通过立项评审。现开展上述8个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重点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真实性和有效性。欢迎有审计资质的公司竞标该项审计工作。

  一、专项审计要求

  1、根据《福州市水产品加工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3〕10号),对福清市贸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的1个项目进行2024年福州市级水产品加工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须列出项目发票清单、付款情况,并对项目发票、付款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

  2、根据《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福清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福清市关于省级水产加工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农〔2024〕517号),对福清市龙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福清市恒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御味香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港龙深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胜田(福清)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淼天汇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7个项目进行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五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须列出项目发票清单、付款情况,并对项目发票、付款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

  二 、专项审计费用

  最高2000元/一份,共8份。

  三、审计公司的产生

  请有意向参与专项审计工作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3月26日12点整之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加盖公章后同询价回执提交到福清市农业农村局,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格式送交的将拒收或取消资格。福清市农业农村局选取报价最低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工作,若多家公司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产生一家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事项可详询联系人:洪蕾蕾,联系电话:0591-85251132。

  4、公告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6日12时。

  询价回执

  报价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报价(元/份)

联系人

电话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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