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绿色食品原料(枇杷)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经征求各有关镇(街)意见,其中一都镇申请7万元,渔溪镇申请2万元,镜洋镇申请1万元,其他5个镇(街)暂无资金使用需求。现下达2024年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枇杷)基地建设经费用于开展我市原料基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158905,85237415。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2024年绿色食品原料(枇杷)标准化生产基地
建设经费拨付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金额 |
备注 |
1 |
一都镇 |
7 |
|
2 |
镜洋镇 |
1 |
|
3 |
渔溪镇 |
2 |
|
合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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