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等方面, 2024年度闽财农指〔2024〕30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分配给我市资金524.73万元,我局将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自己使用效益,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公示之日起5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监督电话:85237415。
附件: 2024年度闽财农指〔2024〕30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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