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福清市2024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政策补助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11-27 19:28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规[2023] 4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榕农规[2023]3号)及《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实施细则(2023-2025年)的通知》(融农[2023]282号号)精神,今年继续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双季稻、发展再生稻、秋冬种油菜、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及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给予补助。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村委会审核、公示,镇街(农场)、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主体的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背景进行审查,拟确定全市双季稻种植补助面积3544.8亩,共涉及农业企业及种植户855家,补贴金额167.516万元;再生稻种植补助面积11445.6亩,共涉及农业企业及种植户105家,补贴金额343.368万元;秋冬种油菜种植补助面积877.9亩,共涉及农业企业及种植户8家,补贴金额17.558万元;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补助面积196亩,共涉及农业企业5家,补贴金额7.84万元;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总面积11444.31亩,涉及农业企业5家,补贴金额25万元;合计补助金额561.282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591-85222459

  附件:1、福州市双季稻种植补助申请汇总表

  2、福州市再生稻种植补助申请汇总表

  3、福州市秋冬种油菜补助申请汇总表

  4、福州市抛荒撂荒耕地上粮食种植补助申请汇总表

  5、福州市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汇总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6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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