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4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等文件精神,经专家组验收通过,福清市丰泽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符合项目补助头数为4000头。按照测定每头种猪补贴200元的补助标准,拟拨付福清市丰泽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万元。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8日-12月4日,如有疑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5257691。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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