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福清市农业品牌奖励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融政办[2021]24号)精神,对我市新增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和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的创建主体,分别奖励 2万元、 1万元。对新申报并取得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分别奖励2万元、 1万元。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使用权后,在认证有效期满后有进行续展和复查换证的企业,再分别给予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1万元。
本次奖励对我市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获得农业品牌的主体进行,共计9家企业32个产品,其中绿色食品新增13个产品,绿色食品续展5家17个产品,新增1个省名牌农产品,新增1个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奖励共计39万元整。(详见附件1)
二、2024年福建省第二批农业品牌奖励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品牌农业建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7号)精神,2024年福建省第一批农业品牌奖励已于2024年7月下达,其中福建省南湖山茶业有限公司获得的2023年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奖励资金12万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第二批品牌农业建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85号)精神,此次下达的第二批奖励是对福建省南湖山茶业公司获得2023年省著名农业品牌的奖励补差18万元(获得省著名品牌奖励是30万元)(附件2)。
12月2日,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下达2024年福清市农业品牌奖励资金39万元整以及2024年福建省第二批农业品牌奖励18万元整。特此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致电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情况。电话:0591-85158905
附件:1.2024年福清市农业品牌奖励安排表
2.2024年福建省第二批农业品牌奖励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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