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建设验收情况公开
时间:2024-12-03 16:48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文件要求,上级下达我市资金150万元,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9月26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我局提出的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安排方案。11月16日至11月27日,我局组织人员对16家承担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的经营主体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参与同志认为16家经营主体已按原申报方案完成各项目建设,现将16家经营主体项目建设内容验收情况公开如下。

  监督电话:0591-8609820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福清市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建设验收情况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4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