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养殖企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2024年度养殖环节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174.655万元给你们。
附件:
福清市2024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
(联系人:陈沁蕾 电话:85167121)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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