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举借及安排使用方案(草案)的说明
时间:2019-12-04 09:3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2019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举借及安排使用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下达的2019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现将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以及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1898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917万元(含外债10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7900万元,扣除省财政厅第一批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部分1537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1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2400万元),本次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61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617万元(含外债10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5500万元。 

  按照中央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市、县(市)区政府需举借债务的,应由省级代为举借,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具有期限配置合理(一般分为35710年期)、利率低(年利率3%—4%)等特点,我市拟将除中央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外的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委托省级代为举借地方政府债券。 

  二、我市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充当项目资本金。重点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精准脱贫、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债券额度应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要全部能够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重点项目情况,2019年第二批委托省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拟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一)一般债券资金10515万元,其中4308万元用于滨海大通道江阴大道中段至南段建设、3002万元用于火车站站房改扩建工程、1105万元用于观溪新区福通大道建设,乡村振兴建设项目21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二)专项债券资金25500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如下: 

  1、观溪片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 

  2、音埔片区改造项目8000万元; 

  3、霞盛片区改造项目4500万元; 

  4、东桥片区改造项目8000万元。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94.92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18亿元(其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已调整2.13亿元,本次调整1.05亿元),财力调整为98.1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3.18亿元,分别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2.91亿元以及214交通运输支出0.27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98.1亿元。 

  (二)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22.77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5.79亿元(其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已调整13.24亿元,本次调整2.55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15.79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为138.56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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