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举借及安排使用方案(草案)的说明
时间:2020-09-09 09:33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就2020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举借及安排使用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0﹞31号精神,现将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以及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78376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48914万元(含外债119万元),扣除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2020年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部分30800万元,本次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18114万元(含外债119万元)。 

  按照中央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市、县(市)区政府需举借债务的,应由省级代为举借,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具有期限较长(一般为10年期以上)、利率低(年利率3%—4%)等特点,我市拟将除中央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外的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委托省级代为举借地方政府债券。 

  二、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领域项目建设,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一般债券额度应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乡村振兴项目。严禁将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以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严禁用于对个人发放工资、单位工作经费、发放养老金等社保支出、支付利息,严禁用于企业注册资本金、补贴及偿债、企业经营性项目等。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重点项目情况,2020年委托省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7995万元,拟安排用于以下项目,其中: 

  1、城投集团公司市政建设项目7500万元,分别为外环路(北江滨路-利桥至融宽环路段)道路工程500万元、汽车专用线二期(福人大道至虎溪)道路工程3000万元以及汽车专用线三期(虎溪-融宽环路)道路工程(包含狮山隧道)4000万元; 

  2、交投公司市政建设项目6895万元,分别为福清市龙江公交站工程1795万元、江阴大道中段至南段工程1100万元以及228国道福清东阁农场至三山沁前段工程4000万元; 

  3、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道路建设、休闲公园建设等项目)3600万元。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使用方案,2020年市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83.13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88亿元(其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已调整3.08亿元,本次调整1.8亿元),财力调整为88.01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4.88亿元,分别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4.6亿元以及“214交通运输支出0.28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88.01亿元。 

  以上方案,请予审议。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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