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四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举借及安排使用方案(草案)的说明
时间:2022-12-29 20:29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就2022年第四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举借及安排使用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利用限额空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闽财债管﹝2022﹞38号)精神,现将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以及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及使用要求
   本批次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利用限额空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限额5000万元。
按照中央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市、县(市)区政府需举借债务的,应由省级代为举借,及时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二、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重点项目情况,2022年委托省政府代为举借第四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拟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安排5000万元用于福清市第三医院扩建项目。该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门急诊综合楼,污水处理站,气体间,以及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161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664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970平方米),设置床位114张,设置停车位570个。项目总投资16998万元,今年预计投资8000万元。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上述使用方案,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如下:
    根据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政府性基金当年可用财力1038091万元,加上本次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000万元,当年可用财力1043091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3091万元,收支平衡。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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