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年12月31日在福清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福清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清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年”的实施和“三城”同创、“四大工程”建设,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着力在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面推进科学发展、提升跨越。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2013年全市预算: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417900万元,全市预算可用财力433600万元,相应安排全市支出预算433600万元。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计完成430300万元(受上级对增值税“免、抵”调库指标调控影响,应调库指标为70000万元,实际调库42000万元,影响地方公共财政收入7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比上年增加40043万元,增长10.3%;剔除增值税“免、抵”调库因素,实际增长12.2%。加上中央级收入,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638000万元(受上级对增值税“免、抵”调库指标调控影响,应调库指标为70000万元,实际调库42000万元,影响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2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比上年增加48671万元,增长8.3%;剔除增值税“免、抵”调库因素,实际增长13.7%。全市公共财政支出568600万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88080万元,增长18.3%。
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57600万元,市本级预算财力为389200万元。执行中,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财政超收用于支出18300万元,加上动用上年净结余6500万元,市本级预算财力调整为414000万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414000万元。
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计完成2759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1%,比上年增加22310万元,增长8.8%;剔除增值税“免、抵”调库因素,实际增长11.9%。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515600万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83818万元,增长19.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4618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18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6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026万元,增长1.3%;政府性基金支出481570万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76497万元,增长18.9%。
(三)2013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全力完成财政预算任务
2013年,财经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加上结构性减税影响,财政收入增幅出现回落。面对困难,全市财税部门一方面密切跟踪经济发展形势,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市里出台的一系列扶企业、促融资、稳增长、调结构政策,研究制定支持经济发展、提高收入质量的财税措施,适时延续部分政策的实施期限,加快支出进度,促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坚持依法征管,加强重点项目监控和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全年财政收入增幅呈现前低后高、稳中趋升的态势。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密切关注上级政策走向,及时反映我市财政困难、区域发展、民生工程等情况。上级对我市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新增长区域发展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13年,上级共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补助123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154万元,增长10.9%。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确保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
2.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稳定工业增长。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4650万元,实施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政策,促进企业增产增效。安排1000万元,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支出3105万元,实行出口增量贴息、外贸专项补助等政策,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支持新兴产业。下达科技专项支出8565万元,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支出434万元,支持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争创品牌。支出994万元,落实高层次人才、驻融央企人才财税优惠政策。细化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税措施,拨付2118万元,支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下达500万元,推动旅游业发展。支出350万元,支持广电系统改制和广电网络整合。
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下达海域使用金支出1483万元,支持海域整治、保护、管理和海洋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整合1227万元,集中支持现代渔业和水产业发展。提高政策性渔业保险财政补贴水平。
3.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支持重点区域发展。筹集97288万元,重点支持融侨、江阴、元洪、出口加工区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筹集10000万元,推进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投入8454万元,支持千面山片区项目建设。继续对小城镇试点镇新增地方级收入实行全留,投入16087万元,专项扶持3个试点小城镇建设。
加快“三农”发展。投入4253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发展现代农业。筹集2840万元,支持水库除险加固、“千里水网畅通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下达2828万元,用于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资金3288万元,用于渔业、林业等困难群体用油补贴。下达1968万元,支持生猪、禽业生产发展。下达1417万元,建设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下达968万元,实施新农村建设“百十一”工程。
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预算安排、发行国投公司债券、落实资本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44807万元,支持江阴港铁路支线、龙江南路、观音埔大桥工程等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筹集11943万元,支持供水管网、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326万元,推进“两馆一中心”、“三馆”项目建设。采用BT、BOT、PPP等模式,支持环城路等公共设施重点项目建设。
4.推动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下达9067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等。筹集13517万元,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扩容改造和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下达1265万元,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完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筹集4278万元,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下达1003万元,提高公办学校缺编代课教师工资补助水平。
支持医药卫生事业。下达33857万元,支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将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60元提高到30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下达3759万元,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5元提高到30元。安排7451万元,继续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和“三核一补”政策。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下达11803万元,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市,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财政补助制度。支出2340万元,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完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下达3386万元,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节日食品券,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筹集29130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支持生态环境改善。投入9709万元,支持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下达9303万元,支持城镇污水处理管网、截污工程、垃圾中转系统等建设。下达2991万元,支持生态公益林保护和造林绿化,推进“四绿”工程。整合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家园清洁行动等专项资金4008万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下达942万元,支持工业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建设。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下达36615万元,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科技强警”、公安三基改造和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社区和行政村购置公共消防器材,支持构筑村居消防安全“防火墙”。
5.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规范资金资产管理。开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推进分类编制改革、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改革、定员定额改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结余结转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对市级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进行调查摸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严控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和楼堂馆所建设。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将10家一级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纳入改革试点。推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10家预算单位、35个项目实行绩效监控试点。
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加强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监督检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对强农惠农资金、“三公”经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部分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专项检查,纠正部分镇村专项资金滞留和分配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对个别单位会计违规行为,责令及时整改纠正到位。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公开发行国投公司债券10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路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机制,将债务本息列入预算管理,切实履行还债责任,维护我市良好债务信誉。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理解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市镇两级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有待进一步理顺;财政体制改革亟需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逐步改进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4年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财政收支平衡原则,2014年公共财政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列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预算:
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为717700万元,比上年增加79700万元,增长12.5%。其中: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48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1700万元,增长1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加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17100万元,减调出水利建设基金1200万元,全市总财力预计为497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4300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497900万元。
市本级预算: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99300万元,比上年增加23400万元,增长8.5%。市本级财力为44990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预算增加60700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4499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10500万元,比上年增加48500 万元,增长10.5%;政府性基金支出为510500万元。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财税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实施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福清海港新城开放开发,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提升跨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注重调结构促转型,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安排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支出4500万元,延续拓展用电奖励、技改补助等政策,支持工贸企业发展。安排12500万元,实行企业税收贡献与财政奖励挂钩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发展。安排4020万元,用于支持总部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国有企业改制、企业上市和外贸出口等。安排3700万元,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千里水网畅通”工程,推进农业现代化。
提高经济科技含量。安排10300万元,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公共研发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安排2500万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继续安排520万元,支持企业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等。
加快蓝色经济发展。积极筹措不低于1000万元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发展。继续安排海域使用金支出4200万元,支持海域整治、保护和海洋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蓝色经济产业发展,推进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
支持文化旅游发展。安排文化发展专项经费1200万元,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示范企业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融合,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安排2000万元,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750万元,重点加强旅游品牌宣传和旅游项目建设。实行“奖优扶强”财政政策,鼓励景区、旅行社发展壮大。
2.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福清海港新城建设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实施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建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统筹安排50000万元,继续从财政体制、收入返还、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工业园区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完善园区基础建设和服务配套,加快园区经济发展。安排10000万元,并争取上级专项补助,支持江阴工业区环保隔离带征迁安置,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加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基本建设资金71600万元,支持重点道路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安排12300万元,实施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推进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安排3000万元,支持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7670万元,推进“两馆一中心”、“三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申报发行国投二期债券,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
统筹推进镇村建设。统筹安排55000万元,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基础配套、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安排10000万元,支持镇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安排800万元,推进新农村建设“百十一”工程。安排650万元,继续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安排50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3.注重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13650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等。安排25300万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安排1080万元,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工程。安排1690万元,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健全城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安排1650万元,支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社区教育。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4140万元,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安排20270万元,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提高政府补助水平。安排15000万元,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将补助水平提高到年人均1800元;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留用地政策。安排10000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就业资金500万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38950万元,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将新农合和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40元。安排4480万元,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统筹安排8980万元,重点支持福清医院新院、妇幼保健院新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安排1450万元,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安排600万元,扩大医疗资源,重点支持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社区和农村卫生所等薄弱环节建设。
支持创新社会治理。安排30300万元,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福清”建设。安排2260万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平安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安排2420万元,提高地方储备粮补贴标准,保障粮食安全。继续支持市场监管、产品质量检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促进食品消费安全和生产安全。
支持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安排3050万元,完善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支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大贷款贴息、项目扶持对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倾斜力度,实施助残工程。
4.注重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安排14000万元,支持造林绿化,推进“四绿”工程和“两高、三线”景观整治、公园绿地改造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矿山“青山挂白”整治。统筹安排40000万元,推进龙江下游综合整治。安排11700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和水系连通工程。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行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
鼓励节能减排降耗。安排节能环保经费1500万元,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污染防控和环境治理体系,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鼓励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完善节能技改财政奖励政策,推动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安排2670万元,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处理机制,逐步实现无害化处理。安排3200万元,支持城乡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一体化。
5.注重深化改革创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建立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相互制衡、有机衔接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清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和部门结余结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配置增量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增强预算约束能力,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积极探索公务车辆管理改革试点。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密切关注中央财税制度改革部署,完善财税体制。继续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做好“营改增”扩围征管等准备工作。优化区域内财力分配,缩小镇域财力差距,逐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减少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逐步提高镇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理顺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归口管理和职责分工,实行分类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行为,构建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防控工作。
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推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创新,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镇街财政运行质量的监督。研究公务车辆控购办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继续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网络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进福清海港新城开放开发,促进福清科学发展、提升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