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5-01-07 16:54

关于福清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7在福清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福清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清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扎实推进财税改革,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总体良好,有力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全市预算: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482000万元,全市预算可用财力497900万元,相应安排全市支出预算497900万元。根据2014年财政收入形势,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对全市收支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475800万元,公共财政支出为502300万元(不含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

据快报统计,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721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加83298万元,增长13%。其中: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7953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加47578万元,增长11%。全市公共财政支出596980万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48607万元,增长8.9%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99300万元,市本级预算财力为449900万元。根据2014年财政收入形势,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对市本级收支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313100万元,公共财政支出为459700万元(不含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

据快报统计,2014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1617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比上年增加49975万元,增长18.8%。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548480万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48133万元,增长9.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105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0500万元。根据2014年财政收入形势,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对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6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406000万元(不含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4751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比上年减少114565万元,下降24.8%;政府性基金支出388500万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减少98800万元,下降20.3%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14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促进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支持工业稳定增长。筹措2000万元,落实支持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的财税措施,促进工业增产增效。下达10790万元,通过税收奖励、直接补助、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实施“龙头企业促进计划”,促进重点企业发展。下达1018万元,支持高成长性企业、总部企业发展。出资5000万元设立工业企业应急保障金,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落实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科技专项资金88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下达1614万元,落实重点企业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优惠政策,支持高层次人才、总部企业人才引进与培养。投入250万元,支持企业实施自主知识产权、品牌质量战略。

推动外贸转型发展。筹措外贸发展专项资金1010万元,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优化产业结构。出台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系列政策,实施重点外贸出口企业“一对一”奖励措施,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和保单融资业务,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筹措海洋经济创新区域示范专项资金1750

万元,重点用于海洋产业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代渔业、海洋产业研发等。整合 2500万元,支持设施农业、农业科技推广,发展现代农业。下达文化发展专项经费1000万元,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示范企业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融合。下达旅游发展专项资金750万元,重点加强旅游品牌宣传和旅游项目建设。出台财税优惠政策,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

2.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预算安排、发行国投公司债券等方式,统筹各类资金151100万元,支持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和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建设。投入2030万元,支持“两馆一中心”、“三馆”工程建设。筹集20210万元,支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基础配套建设。安排土地出让收益分成资金43210万元,支持镇街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27650万元,支持三大工业区、出口加工区等重点产业平台基础配套建设,完善承载功能,促进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出资20000万元,增加江阴工业区资本金,实行“招大引强”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工业区做大做强。从地方债券转贷资金中安排10000万元,用于江阴工业区环保隔离带征迁安置。投入1000万元,支持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集4570万元,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下达财政奖补资金1187万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投入885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新农村建设“百十一”工程和“百村竞赛”活动。下达农资综合补贴、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业保险补贴7366     万元,支持农业生产。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2410万元,支持“四绿工程”和林下经济,保护林业生态。投入3200万元,用于建设美丽乡村。投入6640万元,建设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筹集9870万元,用于畜禽养殖拆除补偿,推进龙江流域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下达1470万元,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拨付1500万元,用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项目,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鼓励节能技术改造。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拨付22260万元,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水平提高到年人均1800元。支出5320万元,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下达890万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统筹9360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售收入,实行“两支两条线”管理,强化收支监管。

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筹措39100万元,支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下达11761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等。启动“全面改薄”工程,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下达1065万元,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健全城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拨付1651万元,支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社区教育。投入2191万元,推进校园安保、校车安全工程。

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拨付36230万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40元。下达3850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投入850万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投入600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社区和农村卫生所等薄弱环节建设。拨付2300万元,支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支持创新社会治理。下达37330万元,切实保障政法机关经费,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福清”建设。下达945万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社工、流动人员协管员工资待遇补贴标准,支持配备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

4.扎实推进各项财税改革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分类制定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开展市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市直部门绩效评价覆盖面。

厉行勤俭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的决策部署,2014年,统一压减市级部门一般性业务费预算5%。严格按照“零增长”的原则,对“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和控制,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约25%。制订和修订市直机关会议、差旅、接待等管理办法,以刚性制度约束公务支出。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全市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处罚,督促整改,努力构建贯彻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

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营改增”改革,组织实施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试行市级投融资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促进投融资公司规范、有效运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市直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推进债务收支计划编制,加强对举借政府债务的源头管控。实行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管理,动态监测债务运行情况,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收入增长趋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预算管理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不够,部门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财政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为加快福清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为801100万元,比上年增加79370万元,增长11%。其中: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532300万元,比上年增加52770万元,增长1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加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16800万元,全市总财力预计为5491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200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549100万元。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347700万元,比上年增加31530万元,增长10%。市本级财力为51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5100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515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1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0                                                                                                                                                                               万元,增长0.3%;政府性基金支出512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本市首次正式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政府出资、上年实现利润的6家企业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40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0万元,全部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本市首次正式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我市统筹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3项社会保险基金。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 85010万元,增长16.4%,其中,本级财政补贴收入35690万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1510万元,个人缴费收入16660万元,利息收入11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69170万元,增长12.4%。本年收支结余15840万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稳增长调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安排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支出4000万元,落实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安排2000万元,落实支持建筑企业税收政策。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渔业发展,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投入力度,安排1900万元,支持文化、旅游规划和资源配置,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设立重点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强化“一企一策”和“一业一策”,进一步加速培育发展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安排2650万元,重点支持总部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发展,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安排2500万元,继续实行重点工业企业、央企、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安排500万元,支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汇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合力。

促进内外贸发展。安排内贸发展资金1200万元,落实稳定内贸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设立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500万元,继续实施促进外贸发展的扶持措施,推动重点出口行业、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出口品牌,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

大力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继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安排科技专项资金9000万元,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安排专项资金92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企业品牌创建、标准建设、上市融资等。

推进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继续从财政体制、收入返还、资本金注入等方面对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予以大力支持,促进区镇联动发展。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江阴工业区环保隔离带、江阴航道疏浚工程建设。统筹安排4420万元,支持平潭引水工程、蓝色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加快融入平潭开放开发。

2.着力城乡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集中力量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统筹安排94000万元,继续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建设,不断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统筹国投公司二期债券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资金,支持市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支持城镇改革发展。通过完善镇街财政体制、壮大产业、支持基础设施规划水平和建设品质提升等方式,支持江阴“小城市”试点和3个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继续实行小城镇试点新增地方级收入全留的财政体制,统筹安排6600万元,支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安排农村税改专项转移支付7960万元,提高镇级基本财力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区域财力差距。安排3130万元,用于支持公交公司购车补助,实施交通便民工程,重点做好交通便民和公交服务便民工作,开展“村村通客车”工程。

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安排2800万元,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现代渔业发展。安排 700万元,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600万元,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安排480万元,支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信息“三大体系”建设。安排2650万元,继续开展对口帮扶和农村扶贫济困工作。

3.坚持民生优先,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安排22200万元,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安排15000万元,继续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留用地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安排4600万元,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安排4710万元,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补助标准。安排3800万元,保障离休人员、5.12人员、伤残军人医疗费及退伍转业安置等经费。安排570万元,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安排 13750万元,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政策。安排11000万元,继续支持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扩容工程,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安排2000万元,支持中小学教育装备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安排1160万元,继续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系列政策,支持建设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安排1700万元,继续支持开展教师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工作。安排2520万元,用于“校车安全工程”、校园保安和视频监控费用。安排640万元,落实山区、海岛教师补贴,实施公办教师免费体检制度。安排510万元,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惠民乐万家文化巡演、闽剧汇演等公益性演出,加强重点文物保护。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49930万元,着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安排6000万元,落实公立医院定项投入政策,建立差别化补助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安排4000万元,用于福清医院新院、妇幼保健院新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信息化设备购置。安排5000万元,用于福清医院新院、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和贷款还本付息,加快重点医院搬迁和提升。安排1450万元,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补贴政策,逐步将村级卫生所纳入实施范围。安排600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社区和农村卫生所等建设。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安排36800万元,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政法经费和社会公共安全投入,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安排1400万元,支持数字福清建设,推广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落实法律援助和普法经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继续支持市场监管、产品质量检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促进食品消费安全和生产安全。

4.着重持续发展,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财力投入机制,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安排14000万元,继续支持公园绿化、道路美化,推进“四绿工程”、“青山挂白”和水土流失治理等。支持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土地整治,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400万元,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污染防控和环境治理体系。完善节能技改财政奖励政策,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鼓励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

加强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统筹安排5000万元,推进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养殖污染治理等。安排9300万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建设。统筹安排18300万元,用于闽江调水支线、东张水库连接线及自来水管网改造和新水厂建设工程。安排1000万元,继续实施“千里水网畅通”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建立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增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保护生态环境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安排1000万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安排2270万元,支持新农建设“百十一”工程、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安排6900万元,支持城乡污水管网及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一体化试点。

5.深化财税改革,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统筹管理,研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机制。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政府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加强基本支出测定、优化评审设计等前期工作,建立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机制,推动项目预算滚动管理;简化预算审批流程,完善工程变更管理。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工作。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体系,严格预算执行,稳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等行业的试点改革。规范国库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逐步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减少资金沉淀。将部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限额以下政府采购下放到单位自行采购,完善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机制。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网络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改革。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债券资金的争取、分配、管理和监督,加快建立以地方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运用规范的PPP模式新建或改造一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纳入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多渠道充实平台公司资本金,增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实力;建立健全投融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推进融资平台公司企业化、市场化运作。

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的原则,修订完善我市现行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债务公开制度。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落实偿债资金,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按时足额偿还。健全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对债务的动态监测,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努力防控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加快福清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清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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