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预算法》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福清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的决议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891万元,完成预算的51.7%,增收51945万元,增长14.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022万元,完成预算的47.5%,增收15696万元,增长6.6%;上划中央收入160869万元,完成预算的59.8%,增收36249万元,增长29.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902万元(含上年结转及省、市专项,下同),完成预算的45.5%,增支39853万元,增长16.8%。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043万元,完成预算的50.4%,增收52343万元,增长2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850万元,完成预算的50%,增收29393万元,增长20.3%;上划中央收入128193万元,完成预算的51.1%,增收22950万元,增长21.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997万元,完成预算的45.5%,增支45097万元,增长20.9%。
3.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7228万元,完成预算的22.9%,减收5378万元,下降4.4%。政府性基金支出133473万元,完成预算的25.9%,减支70354万元,下降34.5%。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万元,完成预算的14.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支出。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554万元,完成预算的72.4%,其中,本级财政补贴收入23000万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267万元,个人缴费收入12885万元,利息收入40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33040万元,完成预算的47.8%。上半年收支结余28514万元。
(二)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预算的51.7%,超序时进度1.7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预算的47.5%,落后序时进度2.5个百分点。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4.4%和6.6%,增幅同比提高8.6个和2.6个百分点,比福州市平均水平高7.8个和0.9个百分点,分列福州市县(市、区)第3、5位。
2.财政收入质量稳中有升。税收收入增长14.8%,增幅高于非税收入3.2个百分点。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中的税性收入比重为86%,比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
3.重点支出保障较好。全市与民生相关的支出合计20.9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5.8%,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住房保障支出增长66.8%,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39.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19.9%,医疗卫生支出增长18.4%,科学技术支出增长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1.7%,教育支出增长10.7%。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着力稳定增长,促进经济持续稳步发展。一是集中财力支持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10.4亿元,支持交通、市政、电力、供水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出资5000万元设立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运用市级政府投融资平台,通过垫付资金、直接补助、拨付前期费用等方式,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提速。统筹7500万元,支持总部企业、高成长性企业,落实企业人才奖励政策,推动龙头企业促进计划、外贸稳定增长。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进入场外市场挂牌融资。二是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下达2308万元,用于港口航运补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建设。下达2020万元,支持文化、旅游经济加快发展。三是支持科技创新。下达1445万元,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拨付86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企业品牌创建、标准建设和上市融资等。四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减免小微企业税负等,有效减轻实体经济的负担。五是引导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安排工业企业应急保障金5000万元,累计为11家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应急帮扶,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落实金融机构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构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公共平台,开展涉农企业“以一贷百”无抵押贷款模式,引导和鼓励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
(二)着力城乡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一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统筹1.37亿元,推进小城镇试点基础配套、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支持江阴“小城市”试点规划编制。下达海岛及沿海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助320万元,支持沿海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844万元,用于支持公交公司购车补助、油价补贴等,实施交通便民工程。二是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筹集1.03亿元,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及时下达5450万元,用于农资综合补贴、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水稻种植保险补贴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支持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投入1271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下达1676万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是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出台福清市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限制开发地区和禁止开发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投入2550万元,支持城乡污水管网及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下达专项资金261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筹集677万元,推进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养殖污染治理等。下达359万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鼓励节能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
(三)着力民生投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教育方面:下达1.22亿元,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系列政策。筹集8066万元,支持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扩容工程,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下达1388万元,支持中小学教育装备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下达2422万元,实施“校车安全工程”、校园安保等。安排2337万元,实施公办教师免费体检制度,落实山区、海岛教师补贴政策,支持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医疗卫生方面:下达3.84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研究公立医院定项投入政策,探索建立差别化补助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社会保障方面:下达1.23亿元,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下达2400万元,继续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留用地政策。下达1902万元,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下达2010万元,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补助标准,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筹集7839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拆迁安置房等项目建设。文化体育方面:拨付550万元,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惠民乐万家文化巡演、闽剧汇演等公益性演出,促进本土文艺事业发展。下达1918万元,支持全国青运会福清赛区场馆提升改造、器材配置完善等。社会治理方面:下达9614万元,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支持“数字福清”建设,推广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下达662万元,支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地震救援装备配置,以及防灾减灾设施建设。
(四)着力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启动政府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促进项目建设计划与资金预算安排相衔接。将项目前期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实行归口管理和统筹使用。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监控试点,扩大绩效评价范围,预算运行绩效监控机制初步建立。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市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收回结余结转资金5857万元,整合用于民生改善、产业转型升级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公开细化到款级科目。市财政局等部分市级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组织编制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结合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将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获批存量债务置换额度6.42亿元,并组织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五是加强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资金申请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财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向社会公开了45项行政权力清单。全面启动以加强软件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标准化试点工作。六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启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研究制定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办法,促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推动市场化规范运作。七是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将部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限额以下政府采购下放到单位自行采购,下放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费用管理、工业区和镇街政府基建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等,扩大自主权限。
三、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制度执行情况。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2015年起,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初步建立“四位一体”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建立预算统筹使用机制。根据财政部要求,2015年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附加及基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实行统筹使用。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和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为2210万元,同比下降25.2%。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一是扩大直接支付范围。将所有可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专项资金都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格控制授权支付,进一步提高直接支付资金比例。上半年国库直接支付26.3亿元,占国库集中支付的99.8%。二是加强流程防控。采取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资金支付,资金支付控制资金清算的业务流程,建立核查情况通报制度,与预算单位建立动态监控互动机制,实时掌握资金流向。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集中支付审核,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清算银行“四方对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四、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26276万元,其中:教育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27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4574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均已及时下达到位,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2.专项补助收入41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2万元、国防补助36万元、公共安全补助2646万元、教育补助1635万元、科学技术补助26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35万元、医疗卫生11354万元、环境保护41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814万元、农林水事务1207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7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218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补助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补助2879万元、海防基础设施投资及绩效管理工作奖励等补助688万元。以上专项补助收入均为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指标,我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并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二)对镇街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上半年,安排镇街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525万元、非税收入补助2822万元、困难乡镇转移支付补助200万元。上半年上级未下达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相应尚未安排镇级税改转移支付资金。
五、专项结转及其使用情况
2014年上级专项指标结转33729万元,上半年已使用17976万元,对部分结转未支出项目将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项目进度,提高预算支出进度。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71万元、教育支出7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1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16万元、环境保护支出79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89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8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4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58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7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以及财政收入增长考核奖励等支出55元。
总体来看,上半年全市财政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提供了财力支撑。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收入方面,随着各项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长态势有望好于上半年。但上半年一次性增收因素,加上上年对比基数“前低后高”,将对下半年增幅进一步提升构成较大压力。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难度很大。支出方面,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日趋呈现中低速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民生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财政收支平衡和资金调度面临很大挑战。此外,今年以来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收,不仅影响从中提取教育、水利等基金安排使用,对政府偿债压力明显加大。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再接再厉,狠抓增收节支,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确保年度收支目标的顺利实现。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抓实收入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征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跟踪财政收入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对策建议。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收入考核机制,督促收入征管理部门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搭建重点企业和项目税源资源库,摸清重点项目建安等行业营业税征收情况,抓好税收清欠工作,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夯实收入稳定增长基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对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品牌培育、上市融资等,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培植后续税源。进一步完善做大做强总部经济、稳定工业生产和外贸出口等财税政策体系,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统筹年初预算安排、财政存量资金等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制定相应财政扶持政策,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放大财政资金效应,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培植新的财政经济增长点。
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加快预算执行支出执行进度,硬化预算约束,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预算,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急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提高工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上半年的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做好下半年工作,努力完成全年任务,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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