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6-09-13 16:42

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830日在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福清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决议要求,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96亿元,完成预算的50.1%,增收2.57亿元,增长6.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4亿元,完成预算的54.1%,增收5.04亿元,增长19.9%;上划中央收入13.61亿元,完成预算的43%,减收2.47亿元,下降15.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亿元(含上年结转及省、市专项,下同),完成预算的48.2%,增支3.81亿元,增长13.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91亿元,完成预算的50.1%,增收5.7亿元,增长18.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亿元,完成预算的54.7%,增收5.51亿元,增长31.7%;上划中央收入13.01亿元,完成预算的43.5%,增收1881万元,增长1.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6亿元,完成预算的48%,增支3.56亿元,增长13.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49亿元,完成预算的24.9%,增收7687万元,增长6.6%。政府性基金支出17.1亿元,完成预算的33.8%,增支3.75亿元,增长28.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万元,完成预算的4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9亿元,完成预算的49.1%,增收1.73亿元,增长28%。其中,本级财政补贴收入2.5亿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55亿元、个人缴费收入1.74亿元、转移收入553万元、利息收入474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4亿元,完成预算的47.5%,增支2.74亿元,增长83%

上半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完成“双过半”,收入增幅有所回落。上半年,财政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6.2%19.9%。从完成进度来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超序时进度0.1个和4.1个百分点。从税性比重来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累计税性比重75%,比上年同期下降11个百分点。

2.财政支出保持较快增长,重点支出保障较好。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通过提前下达预算、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等措施,财政支出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亿元,完成预算的48.2%,比上年同期加快2.7个百分点。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其中节能环保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188.4%56.4%46.7%37.3%16.6%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大决议,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稳增长、调结构,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去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筹集7370万元,落实支持工业企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等系列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品牌创建、开拓市场,推进“双创”平台建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下达节能环保支出3816万元,支持企业节能减排降耗,淘汰落后产能。下达 1730 万元,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稳定重点企业外贸出口。二是去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安排专款6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加大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加快化解商品住房库存。三是降成本,提高企业竞争优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落实结构性减税、归并“五险一金”等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轻企业税负。四是扶企业,缓解融资困难。实行财政奖励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上市挂牌交易融资,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累计投放工业应急保障资金2.12亿元,为企业提供资金应急帮扶,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五是补短板,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下达3000万元,推动海洋经济、文化产业、旅游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出台财税优惠政策,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健康发展。

(二)抓筹资、促投入,全面推进海港新城建设

一是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共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18.61亿元,下达地方政府债券4.2亿元,重点投向高速公路、城区道路、市政工程、工业区、水利、电力等重点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城市”和“小城镇”试点建设等方面,推进观音埔片区、东部片区、外环路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城建提速。二是改进财政支持方式。支持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水利建设投资公司等投融资平台,大力推广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综合运用发行企业债券、私募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三是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统筹1.76亿元,推进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支持造林绿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土流失治理等,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宜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合支农资金2000万元,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下达1733万元,对915辆提前报废“黄标车”实行财政补贴。

(三)补短板、惠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21.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支0.9亿元,有力促进各项民生事业发展。一是教育支出6.83亿元,重点支持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等工作。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亿元,重点做好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对被征地、收海农民的多元化保障机制、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实施城乡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等工作。三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亿元,重点做好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筹资标准以及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等工作;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投入政策,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四是农林水支出1.88亿元,重点做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支持设施农业、水产业、现代渔业、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五是支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建立精准扶贫资金筹集机制,从2016年起到2020年,每年按全市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专项用于精准扶贫。加大涉农资金对扶贫工作的倾斜力度,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监管工作,重点做好“五个一批”帮扶工作。

(四)促改革、强管理,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开,试点运行平稳,实现税制转换、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平稳过渡。认真测算分析改革影响,加强效果跟踪评估,研究应对措施。二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整合不同部门管理的同类资金,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努力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五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三是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实现全口径预算公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市级部门“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到项级科目。四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扩大市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推进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监控试点,开展镇街和市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五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落实限额管理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完善政府债务运行监控体系,落实偿债资金,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六是加强财政监督。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意见,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违规使用公款整治等工作,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财经秩序,构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

三、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上级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5.4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43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061万元,教育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35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55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050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80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均已及时下达到位,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二)上级下达专项补助收入5.8亿元,其中:农林水补助1.76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补助1.06亿元,住房保障补助7439万元,教育补助466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补助4241万元,城乡社区补助3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345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补助2200万元,节能环保补助160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补助118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补助482万元,科学技术补助35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补助243万元,国防补助147万元,公共安全补助83万元。以上专项补助收入均为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指标,我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并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四、专项支出结转及使用情况

2015年上级专项支出指标结转3.88亿元,上半年已使用1.99亿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69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4万元,海防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7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0万元,教育支出6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8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万元。

对部分结转未支出项目将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形成实物量,以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对超过规定期限的专项结转资金予以清理收回,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166月底,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总规模为94.43亿元,比2015年末增加0.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56.7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21.80亿元、或有债务余额为15.91亿元(负有担保责任债务余额0.25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债务余额15.66亿元)。

总的看,上半年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但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当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收入增幅回落明显,税性收入比重下降。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做好当前财政经济工作的有关要求,下一阶段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三去一降一补”财政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抓收入“开源”。 研究对镇(街)新引进企业的税收地方级部分实行分成办法,进一步调动镇(街)发展经济、涵养税源的积极性;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收入考核机制,设立重点企业和项目税源资料库,做实做细税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在政策和财力方面的支持。三是抓支出“节流”。坚持过紧日子,强化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开源节流,提质增效,提升服务,狠抓落实,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为建设富庶、文明、开放、和谐的“大福清”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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