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福清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决议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上半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49亿元,完成预算的57.3%,增长20.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5亿元,完成预算的53%,增长15.6%;上划中央收入26.14亿元,完成预算的64.2%,增长27.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3亿元(含上年结转及省、市专项,下同),完成预算的55.9%,增长16.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5亿元,完成预算的50.1%,增长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4亿元,完成预算的52.2%,增长9.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6月,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0.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6.8%,增长138.6%。政府性基金支出36.43亿元,完成预算的54.9%,增长48.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69亿元,完成预算的64.4%,增长20.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1亿元,完成预算的50.1%,增长9.7%。
(二)上半年组织预算执行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创新驱动发展,着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振兴乡村经济,着力补短板惠民生,着力深化财政改革,为“大福清”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1.着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植壮大财源。一是促进创新驱动。下达科技专项资金1.37亿元,落实和完善企业创新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下达4673万元,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重点企业人才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二是促进项目拉动。安排4.24亿元,通过产业基金、补助、贴息等方式,继续支持京东方项目建设。拨付3.36亿元,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健全正向激励机制,促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生财点。推广运用PPP、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教育、卫生、养老、文体、旅游等民生补短板领域和产业项目建设。三是促进产业联动。下达4801万元,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企业上市、品牌创建、外贸出口、节能减排;支持制造业主辅分离,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下达4244万元,深入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促进文化、旅游、商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四是促进园区带动。安排6.25亿元,从财政体制、收入返还、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工业园区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增强园区承载力,促进项目集中、财源集聚,培育壮大园区经济。
2.着力推进城乡建设,提升宜居宜业水平。一是支持土地收储和精准开发。筹集安排10.04亿元,加大土地存量盘活收储力度,完善周边配套和公共资源,做好土地经营运作文章,构建可持续的滚动发展新模式。筹集22.38亿元,并通过政府融资等方式,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征拆行动,实施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两年安排”。二是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4.39亿元,推进滨海大通道、福厦客专福清段等重大项目建设,拓展对外开放战略通道。争取省级代发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与新增债券30.38亿元,重点用于城区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三是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2.05亿元,支持生态水系治理,实施湖库连通工程和推进“两江八溪”等小流域河道生态修复工程,落实“河长制”、“湖(库)长制”,加大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下达4.04亿元,支持中央公园建设,持续推进植树造林、公园绿化提升改造、水土流失治理等,建设绿色福清。下达3.78亿元,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两违”专项治理和畜禽退养生态治理力度,支持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方面建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四是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下达1036万元,支持加快“智慧城市”、“数字福清”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下达1.29亿元,完善卫生保洁网格化运作机制,加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等“八项管理”,支持推进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着力加大“三农”投入,促进振兴乡村经济。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下达1969万元,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下达2868万元,支持设施农业、现代渔业、生猪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时下达农业“三项补贴”资金3254万元,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安排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1327万元,继续实施“粮安工程”,确保粮食安全。二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下达1.35亿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力促“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争取中央基建投资528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畜禽养殖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等。三是支持村级组织发展。安排专项经费2000万元,按照村(组)集体资产类型和存量,支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下达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21亿元,完善镇村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水平。支持实施“同置业、壮村财”工程,扶持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强村集体组织“造血功能”。
4.着力补短板惠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统筹支持加快教育、医疗、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和重点民生事业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相关支出31.43亿元,增长17.2%,占公共预算支出的70%。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完善校舍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提高乡村教师津贴待遇,实施公办中小学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制度等。二是支持实施“健康福清”战略。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51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药品和耗材零差率补贴、设备购置补助等政策;实施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工程,全面推进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是支持构建社会保障网。完善城乡低保补助制度,落实高龄老年人补贴以及优抚对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政策;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落实农村幸福院和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安系统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平安福清”、“平安和谐镇村(居)”建设。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重点支持镇街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推进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和“文化惠民”工程;按每个行政村3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村级文化活动开展,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5.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有效加强资金管理。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由5%提高到10%。全市95个市级一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应公开范围全覆盖。加大结余结转清理力度,收回财政存量资金7793万元,集中用于产业转型升级、补短板惠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二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政府投融资公司资产整合重组,组建城投集团公司,推进侨投公司“事企分离”,促进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出台市政府所出资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资监管工作。三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缓释当期偿债压力,化解债务集中到期的偿债风险。继续推进政府融资清理整改,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四是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出台市本级预备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个制度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立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办理平台,10大类79种通用类办公用品实现网上超市采购,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项目金额58.68亿元(含政府购买服务)。持续推进惠民资金网建设,不断扩大网上公开项目范围和规模,实现在线监督、精准监督。配合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推进巡视检查、廉洁纪律“1+X”专项督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等工作。
二、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4.79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48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51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9009万元、教育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411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048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9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50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6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均已及时下达到位,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二)专项补助收入6.61亿元。其中:农林水补助1.8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补助7184万元、城乡社区补助7110万元、交通运输补助5628万元、节能环保补助504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补助4497万元、教育补助44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433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补助36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补助170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补助842万元、科学技术补助678万元、公共安全补助460万元、促进经济增长正向激励补助45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补助427万元、住房保障补助333万元、援助其他地区补助244万元、国防补助59万元。以上专项补助收入均为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指标,我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并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三、专项结转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2017年市本级项目资金指标结转3.88亿元,今年上半年已使用2.01亿元,其中:农林水支出50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0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7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02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3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12万元、教育支出5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6万元、融侨开发区税收分成等其他支出2419万元。对部分结转未支出项目将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项目进度,提高预算支出进度。
总的看,上半年我市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预算执行中也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持续减税降费加大减收压力,加上福清核电公司、京东方公司退税退库等叠加影响,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仍面临挑战。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等都对财政资金有很高的需求,财政支出压力日益突显。三是部门结转结余较大,一些专项资金还有一定程度沉淀,未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抓好预算收支执行,更加重视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及时落实惠企政策资金,重点支持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高成长性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工作。强化要素保障,更好地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促进龙头企业改造升级,带动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加大正向激励措施,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培育更多增长点,形成更多新动能,壮大财源基础。二是强化收入组织。抓好重点税源,强化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通力协作,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紧盯流动税源,加强对股权转让、限售股减持等税源的跟踪、管征,靠前做好跨地区经营企业的税源服务工作,严防本地税源外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加大收入执行监控力度,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在政策、财力和收入协调方面的支持。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促进预算单位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市直部门和镇街及时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和项目,减少资金沉淀,加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强化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推进财政改革。密切关注中央税制改革、省对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动向,提前做好相关领域的测算和衔接。提前谋划做好2019年全口径预算和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五是落实问题整改。认真做好市人大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做好2018年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以整改促进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和财政管理效能提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和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各项任务,更好服务“大福清”建设。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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