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收支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全面落实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增收节支、挖潜增效,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0.78亿元,完成预算的61.5%,增长17.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25亿元,完成预算的60.8%,增长11.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12亿元,完成预算的66.1%,增长7.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61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债券安排的支出,下同),完成预算的57.3%,增长9.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6亿元,完成预算的53.7%,增长12.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87亿元,完成预算的21.3%,下降51.4%,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66.25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债券安排的支出,下同),完成预算的97.5%,增长50.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0.72亿元,完成预算的89.3%,增长64%,主要是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万元,完成预算的2.5%,下降87.9%,主要是大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收益在完成2022年决算后,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上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下降100%,主要是按照与收入相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66亿元,完成预算的43.5%,增长4.2%。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89亿元,完成预算的45.2%,增长7.3%。
财政收支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但收入结构不尽合理。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7.4%和11.5%,增幅分别位居福州市12个县(市、区)第7位和第8位。两项收入增幅指标均高于年初6%的预算目标,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61.5%和60.8%,实现“双过半”。从收入结构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税性比仅为69%,低于福州市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
(二)土地基金收入大幅减收,项目支出缺口持续扩大。受土地、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土地基金收入断崖式下滑,上半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06亿元,同比减收19.39亿元,下降54.7%,近三年累计短收超100亿元,造成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项目资金缺口加大,进一步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财政运转面临着巨大压力。
(三)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部门严格落实“三保”支出责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资金直达机制,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60.79亿元,增长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4.9%,在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下持续保持八成以上。
二、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年初以来,我市财政运行延续近两年态势,全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资金缺口持续扩大,做好财政工作难度很大。面对困难和挑战,全市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精准施策,推动经济平稳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财税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减征增值税等政策,顶格出台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按当期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税额等地方举措。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优化退税等政策办理流程,提升政策直达精准度与便捷性,确保应退尽退、及时退付。上半年,全市退税减税降费共计12.9亿元,其中,留抵退税1.83亿元,用“真金白银”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
二是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融资担保业务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减轻企业融资负担。上半年累计为540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支持,新增融资担保金额8.77亿元,同比增长54%。拓展供应链服务,为16家上下游企业提供总额38.88亿元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
三是助推稳外贸促消费。下达外贸发展补助3604万元,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推动跨境电商发展。下达1283万元,推进商业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惠聚融城·畅享福品”促消费活动,推动消费复苏回暖。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下达819万元,支持文旅融合及新业态发展、实施重点景区免门票开放、推动石竹山5A级旅游景区创建等。
(二)聚焦重点,着力增强发展动能
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增产增效。下达1154万元,实施技改奖补、企业研发分段补助、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奖励、专精特新企业奖补等政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构建“1+1+N”人才政策体系,加大人才专项相关资金投入力度,下达8691万元,落实企业各类人才奖励补助,大力支持人才引进培育。助力助推企业增产增效,下达113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培育工业企业升规升级。
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获批省级代发新增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资金73.92亿元,同比增长2倍,共支持75个项目建设,优先保障产业园区、交通设施、农林水利、教育文体、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统筹预算内资金7.5亿元,加快推进市政、交通、园区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建设品质不断提升,下达8.64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征迁、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土地收储、发放留用地货币补偿。
三是支持生态建设持续深化。统筹预算内投资、上级专项补助、政府专项债、国企融资,重点支持东张水库水质提升与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下达3414万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支持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改造等。下达307万元,继续支持海漂垃圾整治,推进海上环卫保洁常态化工作。支持实施国土绿化行动,下达7115万元,推进植树造林、城市公园、园林绿道、生态步道等工程。
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下达3503万元,支持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等。下达2730万元,开展乡村振兴“五大提升”行动,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发展乡村产业。下达958万元,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支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下达1386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推进农村道路改造提升。下达财政转移支付6753万元,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支持村务员、党务员队伍等村级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
(三)加大投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教育文体稳步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下达教育领域项目资金4.5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10所,助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龙华职校北林校区建设。下达生均公用经费、免学费等经费2.72亿元,推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下达1333万元,健全从学前教育到中职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下达1044万元,继续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升级完善和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政策,促进公共文化场馆延时开放。下达872万元,支持全民健身工程,推进智慧体育公园等建设。
二是健康卫生有效保障。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下达2.93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660元提高到700元,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开展医疗救助。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下达3972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75元提高到80元,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医疗卫生补短板等项目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分布,增强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安排3296万元,按人均6000元标准发放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补助,推动卫生健康高层次及基层卫生等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社保体系更加健全。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下达5.39亿元,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标准从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250元,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高龄老年人补贴等政策。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下达7165万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补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下达3257万元,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下达2278万元,支持提高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标准。
四是平安建设持续深化。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下达8848万元,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下达1351万元,支持司法系统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投入,下达1698万元,支持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地方粮食风险基金作用,统筹1033万元,支持加快粮库建设,确保粮食安全。统筹做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经费保障,下达1798万元,深入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四)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质效
一是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建立基本业务费支出标准,实施分类分档定额管理,稳步推进资金资产盘活长效机制建设,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指标1.7亿元。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全市各级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实现全覆盖。将市属国有企业全面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财政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研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位居全省前列,改革实施单位超600家。推进项目投资财审机制建设,全市评审金额达32.63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3.49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0.7%。着力厉行节约,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3.5%。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券穿透式监测、支出进度通报预警等制度,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专项债券支出总量位居福州第一。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和财政内控建设,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三是财政保障效能持续提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镇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下达镇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13.96亿元。实行“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全覆盖,强化动态监测预警,推动财力下沉,筑牢兜实“三保”底线。适时监测库款情况,统筹做好库款调度,加大对财政困难镇街资金调度保障力度。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上半年拨付中央直达资金5.25亿元,支出进度达59.7%,实现资金和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
总的看,上半年财政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和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同时,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收支矛盾不断加剧,财政运转十分困难。收入方面,尽管财税收入快速回升,但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增收后劲仍显不足,土地类基金收入持续大幅短收减收,可用财力增长乏力。支出方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不断增长,历年累积形成支出“硬缺口”无力消化,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完成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目标任务需要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
三、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全力奋战三季度、冲刺四季度,在收支两端协同发力,增收节支、深化改革、强化监管,着力推动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增收支节工作。完善对纳税超千万元的重点企业联系监测制度,继续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加大平台经济等招商引税力度,积极引导总部企业、在外建安企业等税收回归,严防本地税源外流;加快推进公安罚没执法创收机制,健全闲置低效资产盘活长效机制,提升资本资产运营收益。切实加快土地出让,促进土地类基金收入恢复性增长。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严控新增建设项目,集中财力保障上级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精打细算,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坚决杜绝浪费现象。
(二)健全资源统筹机制。严控除上级新增政策支出外的预算追加,新增支出主要通过部门内部调剂解决。完善结余结转收回使用机制,存量资金与下年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加快清理暂付性款项,切实增加国库现金流,提高库款保障能力。继续加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内投资、民生补短板项目等补助力度,切实增加财力。加强上级资金与本级同领域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对投向相近、零星分散资金的整合力度,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的原则,调整完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镇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评估问效,提升重点领域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深化市属国企改革,推动市场化转型,有效盘活国企“三资”,进一步增强国企“造血”功能。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分配审核流程,健全全过程监管机制,做到快拨快用快见效。
(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动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在出台政策和实施投资项目前,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兼顾当前和长远,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全过程穿透式监测,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强化动态监测,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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