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收支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积极应对收支矛盾加剧、财政运转困难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争优争先争效意识,开源节流促发展,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提供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7.61亿元,完成预算的54.7%,增长6.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09亿元,完成预算的57.4%,增长5.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8亿元,完成预算的66.5%,增长9.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88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债券安排的支出,下同),完成调整预算的49.4%,增长11.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5.5%,增长3.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5.17亿元,完成预算的39.5%,增长96.9%,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62.75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债券安排的支出,下同),完成调整预算的57.7%,下降5.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7.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7.4%,下降21.9%,主要是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9万元,完成预算的18.1%,增长3327.64%,主要是上年大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收益在下半年完成决算后上缴,同期基数较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的0.1%,主要是相关项目安排在下半年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85亿元,完成预算的54.7%,增长15.5%。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9亿元,完成预算的50.5%,增长8.7%。
总体看,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运行稳中向好,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但减收增支因素增多,收支形势仍较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财税增长总体平稳,地方财力增长乏力。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6.2%和5.1%,均提前实现“双过半”目标。但也存在增速回落、税性比偏低、财力增长乏力等问题。从收入质量看,税收收入增长6.5%,连续三个月回落,其中规上工业企业税收减收面达68.1%,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收入同比下降35.7%;地方级税性比重54.4%,同比回落0.2个百分点,地方财力增长乏力。从增收来源看,主要是“免、抵”调库、平台企业税收和挖潜非税收入拉动,随着上级加大涉企政策清理力度,以及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减少,后续财政收入将进一步回落。
二是基金收入企稳回升,土地市场仍较疲软。得益于土地出让进度加快、上年同期基数较低,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增收较多、增长较快。但仍存在短收较多、土地出让实际收益有限、后续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1-6月,政府性基金收入短收9.33亿元,落后序时进度10.5个百分点,其中,土地类基金短收9.51亿元,落后序时进度11.2个百分点。由于当前土地出让大部分为政府回购项目,后续回购支出压力较大,加上购地大部分为融籍煤矿企业,房地产企业参与意愿不足,随着相关企业家完成置业,预计难以持续购地,对我市后续基金收入产生较大影响。
三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支出缺口有增无减。在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下,通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三保”支出专户,完善资金直达机制,有效保障重点民生支出。上半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64.73亿元,同比增长6.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1%,持续保持超八成水平。但同时,近几年实施的重点项目陆续进入结算支付,以及安置房回购支出、延期交付增加过渡费等新增支出规模持续扩大,财政欠账、挂账规模居高不下,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压力。
二、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全市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着力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严防财政运行风险,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聚焦创新驱动,着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优化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下达2050万元,支持科技型企业迸发新动能,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下达专项补助1970万元,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发展节能循环经济。持续加大人才专项相关资金投入力度,下达4718万元,支持深化“融聚英才”行动,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是加强财政金融联动。下达专项奖励1765万元,扶持上市企业融资,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扩大政银担业务合作,从业务奖补、保费补贴、代偿补偿等方面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上半年累计为388户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新增融资担保金额6.66亿元,同比增长42%。持续推进供应链业务,为194家上下游企业提供总额68.37亿元的供应链服务,支持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三是助力稳外贸促消费。下达专项补助2730万元,落实完善外贸补助、出口增量贴息、出口信保扶持政策,支持外贸保稳提质。进一步优化财政奖补政策,下达402万元,支持服务业提质扩容,助力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支持采用购车补贴、发放汽车消费券等方式拉动汽车消费。
四是加快园区开发建设。实施税收超收分成、基数专项补助、土地出让收益全额返还等组合式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构建产业联动、区域协同的园区高质量发展格局。统筹安排4.32亿元,深化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和整体形象,推进工业企业入园进区。
(二)聚焦项目建设,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专班运作,巩固拓展专项债融资渠道,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获批发行专项债40.02亿元,建立新增专项债券分配“两上两下”工作机制和项目成熟度评审机制,将专项债券资金精准用于47个项目建设。下达国债资金1.31亿元,重点用于水利、教育等领域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项目建设。统筹预算内投资3.79亿元,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道路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统筹安排5.55亿元,支持土地收储、精准开发,强化项目用地要素保障。
二是全面强化生态建设。统筹用好生态环境、林业、公园生态保护等相关资金,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支持深入打好“四大保卫战”。下达5800万元,推进植树造林、城市公园、园林绿道、生态步道等工程。下达6676万元,支持深化“全域治水”行动,持续推进龙江全流域综合治理、东张水库水质提升,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下达3.67亿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支持生活垃圾治理、海漂垃圾清理常态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持续实施龙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保持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统筹整合专项资金7200万元,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农业生产保费补贴538万元,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生产保险,保障农民生产积极性。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974万元,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安排财政转移支付1.7亿元,保障村级(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支持村(居)干部工资待遇、村务员及党务员队伍建设。
(三)聚焦民生福祉,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稳步提升教育水平。下达2.5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所,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增补各类教育学位5000个。强化学校运转保障,将公办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800元、1000元、1万元,均超省定基准定额。下达生均公用经费、免学费补助等教育经费2.59亿元,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下达628万元,持续强化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经费保障,资助学生超1万人次。
二是持续推进卫生健康发展。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下达1.47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00元提高到740元,支持落实基本医保待遇、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下达3958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80元提高到8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达1328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开展医疗救助。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支持市属公办医院与省、市医院协作共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聚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下达340万元,实施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下达2.34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260元。下达1.58亿元,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下达7460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下达3290万元,保障优抚对象、军休干部等群体的生活和医疗待遇。下达2249万元,落实高龄老年人补贴政策。下达2546万元,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02元,将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7元、114元,支持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等。
(四)聚焦提质增效,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大力增收节支。围绕年度收入目标,加强服务强化征管,将财源建设和支持企业发展有机结合,构建财政支持产业建设、产业发展促进财政增收机制。完善财政、税务收入协调机制,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积极挖潜增收,保证应收尽收。健全激励机制,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2.35亿元、调库款10.37亿元,缓解财政运转压力。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系列举措,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范围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府采购支出等领域,对2023年预算5000万元发展性项目全面开展部门评价,实现重点项目部门评价全覆盖。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将市直部门取得的所有收入全部编入预算,将国企股权投资收益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对市属国企代建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和加强基建项目预算管理。
三是推动国资国企提质增效。建立资产盘活长效机制,持续推动闲置存量资产盘活利用,盘活资产约5000万元、调剂使用资产约500万元。深化国企改革,通过注入“三资”、壮大国企、反哺投资,推动市属国企市场化运作,市属国企资产总规模突破660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供应链服务、产业基金等工作走在全省县(市)前列。
(五)聚焦风险防控,着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措施,初步构建“1+3”具体化债方案,确保到2028年总体债务规模控制在“绿色”等级、实现隐债“清零”等目标要求。加强到期债务情况分析研判,精准申报发行再融资债券6.71亿元,按时兑付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0.45亿元,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加强专项债券使用穿透式监测和投后监管,确保债券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进一步推动财力下沉,加大对镇街资金调度保障力度,下达镇街调度款20.58亿元,增长47.5%。健全“三保”预算审核和执行监测机制,实现“三保”预算审核全覆盖,动态监测“三保”支出执行情况,确保预算财力覆盖“三保”支出需求。按照上级要求,设立“三保”支出专户,强化预算管理和资金保障,确保“三保”支出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是扎实推进财会监督。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涉农资金骗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公立医院采购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持续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财经秩序。推动建立财政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协同机制,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上半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但也要看到,财政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税收收入增速总体呈现回落态势,土地和房地产相关收入减收对地方财力影响持续显现,加上调整规范惠企政策等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财政收入形势仍十分严峻;政府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到期债券本息占财力比重较高,还本付息和隐债化解压力较大;“三保”及其它刚性支出只增不减,库款极为紧张,财政运转困难,实现全年预期目标面临更大挑战。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锚定全年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定信心决心,树牢底线思维,加压奋进、精准施策,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把发挥政策效力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结合起来,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加强政策统筹。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调整规范涉企财税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用好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长。二是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加快已发行债券的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加强一般债、专项债、增发国债等资金衔接,确保形成政策合力,最大限度发挥效益。三是推动国企服务产业发展。加快市属国企市场化转型,强化企业经营运作,提升产业服务能力。推进农场、水库、林地、矿山、滩涂等资源资产化,促进资产、资本、资金有机转化,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二)抓紧财政收入组织。紧盯全年收入预算目标,完善监测分析、会商调度、税源调查等机制,确保收入工作平稳有序。一是护税保收。加强重点税源特别是年开票额5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相关税负分析测算,强化税源监控、税收管征;加强三个“千亿产业”企业的产业链税源分析,确保全产业链税源不流失,做到“颗粒归仓”。二是挖潜增收。抓好增值税“免、抵”调库指标资源清算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确保实现应调尽调。三是盘活促收。加快回购房、安置房、配建房等资产盘活步伐,强化非税收入储备,弥补税收短收缺口。
(三)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按照“一要吃饭、二要还债、三要建设”的重要要求,从严管控行政运行成本,节约资金用于重点领域支出和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一是严格一般性经费支出管理。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项目,按上年支出总额的5%比例压减;从8月起,对除救护车等特种专业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及抢险救灾车辆等特殊用途车辆外,暂停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审批。二是加大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对存量资金做好“加减法”,及时跟踪、收回执行进度未达预期或未执行的资金,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加大各类结存资金清收,避免财政资金沉淀。三是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控非必要的财政支出,严禁在上级规定外新出台提标扩围增支政策。除应急救灾以及上级新增项目明确要求地方配套资金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部门预算。四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事前预算评审,严控非必要、效益不明显的新建项目上马;对低效无效的在建项目分别采取缓建、停建等措施,严防项目“烂尾”,确保政府投资效益。
(四)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密切关注中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展,对照上级最新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管理相挂钩机制,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基本支出标准,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建设。二是积极谋划财税体制改革。做好相关领域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测算和政策衔接,培育拓展地方税源,确保我市既得财力。
(五)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对照一揽子化债方案,积极争取省级化债支持政策,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资源,逐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制定落实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加快融资平台公司重组整合、市场化转型,确保如期实现隐债“清零”。二是持续抓好“三保”保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专户管理,强化库款调度,动态监测执行情况,对困难镇街适时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给予支持,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三是加强暂付款管理。坚持“以收定支”,科学规范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落实暂付款分年度消化方案,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确保财政运行规范、平稳、可持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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