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时间:2016-07-07 10:20

关于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6628日在福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福清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决议要求,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财政收支决算

(一)全市财政收支决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5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9%,增长13.1%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805万元(含省市专款和上年项目结转等安排支出),剔除上级专项补助因素,实际支出594566万元,增长13.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剔除上级专款及上年结转后实际支出5619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62900万元的99.8%

3.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51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33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220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0273万元、调入资金27503万元,总财力922815万元;扣减当年的支出70480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75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122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11万元,年终结转51447万元(含2015年置换存量债务债券结转资金1500万元)。

4.全市基金收入决算

全市基金收入5030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2%,增长44.8%

5.全市基金支出决算

全市基金预算支出402138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补助因素,实际支出3951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79200万元的82.5%,增长6.5%

6.全市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全市当年基金收入50303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1310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469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35101万元、调入资金52681万元,总收入778620万元,当年支出4021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8500万元,调出支出2735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90629万元。

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全市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全市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76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19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1%。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1568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697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656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1.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09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增长21%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5510万元,增长19%;市本级各项支出剔除上级专款(108332万元)及上年结转(32360万元)支出后实际支出为5148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30800万元的97%

3.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099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33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220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7405万元、调入资金27265万元、镇街净上解79102万元,总财力870290万元;扣减当年的支出65551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75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22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81万元,年终结转514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9947万元,2015年置换存量债务债券结转资金1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结转20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结转2298万元、教育支出结转8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结转50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结转1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结转34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结转25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结转21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结转1410万元、农林水支出结转160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结转86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结转527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结转184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结转8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结转1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等支出结转528万元。

2015年,我市继续加大对市本级历年财政结转结余清理力度,财政结余结转规模有所下降,滚存结转49947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1%,低于上级财政规定的9%标准。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规模较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对当年没有实际支出的专项指标结转下一年度支出,本级部门指标结转累计6699万元;二是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必须专款专用相应给予专项安排结转4451万元(其中海域使用金结转3611万元);三是上级继续增加对我市的转移支付补助且相当部分专款指标集中在年底下达,造成专款指标结转38797万元。

4.市本级基金收入决算

市本级基金收入5030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2%,增长44.8%

5.市本级基金支出决算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402138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补助因素,实际支出3951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79200万元的82.5%,增长6.5%

6.市本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当年基金收入50303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1310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469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34863万元、调入资金52681万元,总收入778382万元,当年支出4021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8500万元,调出支出271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906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结转409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结转272708万元(主要是12月土地出让金入库19亿元相关土地成本未清算返还以及国投公司债券资金置换等资金调入5.2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结转1413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结转6411万元、彩票公益金结转3149万元、价格调节等基金结转2851万元)。以上结余基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安排民生支出情况

2015年,市本级财政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541754万元,比上年增加109869万元,增长25.4%,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82.6%。其中:

(一)教育支出20891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支26831万元,增长14.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31.9%(含上级专款),高于全省平均21%的标准。

(二)科学技术支出10911万元,增长1.6%,按可比口径计算,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1.9%,高于法定支出规定0.4个百分点。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062万元,比上年增支1464万元,增长11.6%。主要是增加美丽乡村文化建设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71万元,比上年增支18570万元,增长50.6%。主要是兑现离退休增资以及增加高龄老年人补贴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977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支11535万元,增长12.8%。主要是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以及公立医院改革支出增加。

(六)节能环保支出8054万元,比上年减支4392万元,下降35.3%。主要是上年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江阴工业区环保隔离带建设,本年无此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44275万元,比上年增支18553万元,增长72.1%。主要是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八)农林水支出46241万元,比上年增支7790万元,增长20.3%。主要是增加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九)交通运输支出12619万元,比上年增支7737万元,增长158.5%。主要是增加公交运营补贴以及江阴港区发展集装箱运输航线补贴。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35万元,比上年增支1496万元,增长38%。主要是增加外贸出口企业扶持奖励。

(十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178万元,比上年增支4642万元,增长131.3%。主要是增加安排海域使用金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1112万元,比上年增支12578万元,增长147.4%。主要是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十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05万元,比上年增支2894万元,增长159.8%。主要是本年增加安排储备粮轮换资金支出以及上级安排粮库建设专项。

三、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5年上级财政对我市财政补助183313万元,其中:

(一)返还性收入15905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基数返还收入437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0605万元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926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2185万元,其中: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310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7061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5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299万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2872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174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398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247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022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70万元、结算补助4723万元及其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984万元(其中:育林基金减收转移支付23万元、县乡中小学教师津补贴转移支付补助2152万元、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移支付7490万元以及其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319万元)。对于上述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我市及时下达,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三)专项补助收入85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补助525万元、国防补助312万元、公共安全补助212万元、教育补助7236万元、科学技术补助133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补助6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593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补助8790万元、节能环保补助3582万元、城乡社区补助5021万元、农林水补助25550万元、交通运输补助339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补助100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补助217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补助48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补助24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补助164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绩效管理工作奖励、台资发展专项及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等补助1524万元。以上专项补助收入均为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指标,我市大部分及时下达到项目,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对于个别由于指标下达较迟或项目尚未开工的支出进行相应结转。

四、对镇街财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情况

2015年累计拨付镇街各类结算补助30667万元,比上年增加10253万元,其中:体制补助1533万元、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6205万元、小城镇试点建设税收预结算补助1769万元、税收增量及高新企业奖励补助1537万元、财力及非税收入补助10474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4666万元、公共服务支出配套补助2560万元、私房租赁代征补助569万元及生态补偿等其它补助954万元。同时,按照现行市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对地方级税收总量较小的困难镇给予一次性转移支付补助400万元(一都、上迳、南岭、东瀚等4个镇各60万元,江镜、沙埔、港头、东张等4个镇各40万元)。

此外,2015年市财政积极整合支农、教育、医疗卫生等各类专项补助5182万元,用于支持镇街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促进镇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从决算情况看,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收入增长趋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仍然偏慢;年初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财政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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