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7-13 11:14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福清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决议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 

  (一)全市财政收支决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比上年增加 5.68亿元,增长10% 

  上级补助收入17.9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亿元; 

  上年结余结转6.61亿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41亿元,结转下年5.2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16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收入8.5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57 亿元; 

  调入资金11.3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10.7亿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亿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09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项目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8.99亿元,增长 11.4% 

  上解上级支出3.59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1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42亿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75亿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1亿元。  

  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3.94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66.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0.5%,比上年增加14.31亿元,增长27.6% 

  上级专项补助0.78亿元; 

  上年结余30.59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25亿元,其中置换专项债券收入3.2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8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58亿元,比上年增加22.67亿元,增长47.3%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5亿元; 

  调出资金10.7亿元。 

  3)全市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24.22亿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结余结转23.36亿元,主要是当年入库土地出让金相关土地成本未清算返还。结余基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为零。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当年收支结余2.1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1.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36亿元。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增长5.8% 

  上级补助收入17.9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亿元; 

  镇街净上解收入7.76亿元; 

  上年结余结转6.61亿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41亿元,结转下年5.2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16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收入8.5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57亿元; 

  调入资金11.3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10.7亿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54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项目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6.62亿元,增长9.1% 

  上解上级支出3.59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1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42亿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75亿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8亿元。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3.94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66.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0.5%,比上年增加14.31亿元,增长27.6% 

  上级专项补助0.78亿元; 

  上年结余30.59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25亿元,其中置换专项债券收入3.2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8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58亿元,比上年增加22.67亿元,增长47.3%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5亿元; 

  调出资金10.7亿元。 

  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24.22亿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结余结转23.36亿元,主要是当年入库土地出让金相关土地成本未清算返还。结余基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60.33亿元,比上年增支6.5亿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75.8%。其中: 

  (一)教育支出20.72亿元,比上年增支0.74亿元,增长3.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26%(含上级专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5个百分点;  

  (二)科学技术支出1.36亿元,增长14%,按可比口径计算,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1.7%,高于法定支出规定0.2个百分点;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1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3%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亿元,比上年增支1.05亿元,增长17.4%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5亿元,比上年增支2.77亿元,增长33.5%,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以及安排医疗卫生补短板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0.73亿元,比上年减支0.23亿元,下降24.2%,主要是淘汰报废“黄标车”经济补偿政策到期减少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8.28亿元,比上年增支0.71亿元,增长9.3% 

  (八)农林水支出5.32亿元,比上年增支0.49亿元,增长10.1% 

  (九)交通运输支出1.67亿元,比上年增支0.64亿元,增长63%,主要是上级下达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增加;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74亿元,比上年增支0.12亿元,增长18.5% 

  (十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1亿元,比上年增支0.47亿元,增长73%,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1.11亿元,比上年增支0.14亿元,增长14.2% 

  (十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25亿元,比上年增支0.03亿元,增长12.5% 

  三、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7年,上级财政对我市财政补助共计17.94亿元,其中: 

  (一)返还性收入1.95亿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基数返还收入0.44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06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0.09亿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0.36亿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9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59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82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1.52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0.83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0.81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0.2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21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0.19亿元、革命老区及边疆贫困地区转移支付0.09亿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0.02亿元、结算补助0.58亿元、其它一般性转移支付0.23亿元。对于上述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我市及时下达,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亿元,其中:农林水补助1.81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补助0.96亿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补助0.78亿元、教育补助0.6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0.59亿元、城乡社区补助0.44亿元、科学技术补助0.35亿元、交通运输补助0.35亿元、商业服务业等补助0.34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补助0.2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补助0.2亿元、公共安全补助0.11亿元、一般公共服务补助0.0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补助0.08亿元、粮油物资储备补助0.03亿元、节能环保补助-0.26亿元(其中上级收回中央财政国家矿产示范基地补助资金0.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国防补助、民兵预备役训练补助及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等补助0.13亿元。以上均为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指标,我市大部分及时下达到项目,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对于个别由于指标下达较迟或项目尚未开工的支出进行相应结转。 

  四、对镇街财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情况 

  2017年,市财政下达镇街各类补助6.18亿元,比上年增加1.76亿元,增长39.8%,其中:体制补助0.11亿元、专项补助0.31亿元、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0.82亿元、小城镇(市)结算补助0.26亿元、税收增量及高新企业奖励补助0.24亿元、财力补助0.47亿元、非税收入补助2.36亿元、招商引资税收结算补助0.94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0.26亿元、公共服务支出配套补助0.11亿元、外出施工税收专项结算补助0.09亿元、生态补偿等其它补助0.12亿元。同时,按照现行市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对地方级税收总量较小的困难镇给予一次性转移支付补助0.09亿元,其中一都、南岭各150万元、上迳、东瀚各100万元,江镜、沙埔、港头、东张、镜洋等5个镇各80万元。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市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管理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5.19亿元,比2016年底增加1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67.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28.18亿元。 

  从决算情况看,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性减税降费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幅明显趋缓,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部分领域专项资金分配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财政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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