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福清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决议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财政收支决算
(一)全市财政收支决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比上年增加15.7亿元,增长25.2%;
上级补助收入20.5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4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18亿元;
上年结余结转3.94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06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收入21.83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23亿元;
调入资金24.6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24.3亿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2亿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35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项目结转等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5.8%,比上年增加12.25亿元,增长 13.9%;
上解上级支出5.41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4亿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81亿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95亿元。
(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4.39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140.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2%,比上年增加74.2亿元,增长112.2%;
上级专项补助0.63亿元;
调入资金0.84亿元;
上年结余24.22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8亿元,其中置换专项债券收入 5.56亿元,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13.24 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4.7%,比上年增加29.66亿元,增长42%;
上解上级支出0.01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56亿元;
调出资金24.3亿元。
(3)全市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54.71亿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结余结转53.74亿元,其中已统筹安排30亿元编入2019年预算,其余23.74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为零。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28亿元,完成预算的139.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66亿元,完成预算的160.5%。当年收支结余-0.3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3.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98亿元。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6%,增长30.2%;
上级补助收入20.5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4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18亿元;
镇街上解收入15.78亿元;
上年结余结转3.94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06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收入21.83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 2.23亿元;
调入资金24.6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24.3亿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9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16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项目结转等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4.9%,比上年增加2.62亿元,增长3.3%;
上解上级支出5.41亿元;
补助镇街支出16.02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4亿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81亿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3亿元。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4.39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0.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2%,比上年增加74.2亿元,增长112.2%;
上级专项补助0.63亿元;
调入资金0.84亿元;
上年结余24.22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8亿元,其中置换专项债券收入 5.56亿元,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13.24 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4.7%,比上年增加29.66亿元,增长42%;
上解上级支出0.01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56亿元;
调出资金24.3亿元。
(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54.71亿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结余结转53.74亿元,其中已统筹安排30亿元编入2019年预算,其余23.74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65.54亿元,比上年增支5.21亿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79.8%。其中:
(一)教育支出21.33亿元,比上年增支0.62亿元,增长3%;
(二)科学技术支出1.9亿元,比上年增长39.7%,主要是政府加大企业研发投入;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82亿元,比上年减支0.09亿元,下降9.6%,主要是创建文明城市支出列补助街道支出,相应市本级支出减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亿元,比上年增支2.46亿元,增长34.7%,主要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8亿元,比上年减支1.67亿元,下降15.1%,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市补助部分上划福州市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1.14亿元,比上年增支0.41亿元,增长56.1%,主要是上级下达专项增加;
(七)城乡社区支出8.32亿元,比上年增支0.04亿元,增长0.4%;
(八)农林水支出5.13亿元,比上年减支0.2亿元,下降3.7%,主要是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减少;
(九)交通运输支出1.85亿元,比上年增支0.18亿元,增长10.7%,主要是扶持江阴港发展专项增加;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3亿元,比上年增支0.69亿元,增长93.6%,主要是上级下达专项增加;
(十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8亿元,比上年增支0.27亿元,增长23.9%,主要是海域使用金支出增加;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91亿元,比上年增支1.8亿元,增长161.9%,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十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42亿元,比上年增支0.17亿元,增长69.8%,主要是安排粮食储备轮换量增加。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一)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2018年,省政府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11.76亿元(一般债务70.29亿元、专项债务41.47亿元);核定我市当年新增债务限额15.49亿元(一般债务2.25亿元、专项债务13.24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05.35亿元(一般债务67.77亿元、专项债务37.58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核定的限额内。
(二)上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2018年市本级争取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8.6亿元,比2017年增加2.61亿元,增长16.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7.4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18亿元,主要用于农林水、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城乡社区、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一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国土海洋气象等。
2018年市本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下达各镇街资金15.4亿元(剔除镇街级车船使用税收入0.62亿元),比2017年增加9.22亿元,增长149.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4.69亿元,增加8.82亿元,增长150.3%,主要是镇街招商引税结算补助9.8亿元,增加8.8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71亿元,增加0.4亿元,增长129%,主要是增加社区创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
(三)市本级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末市本级结转资金3.94亿元,2018年已使用3.33亿元,未使用0.61亿元中收回本级财政0.32亿元,剩余0.29亿元继续结转2019年使用。
(四)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6亿元,年度执行中经市政府同意后全部动用,主要用于农林水、城乡社区、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增加年初预算不可预计的支出。
(五)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8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9.49亿元,加上盘活存量26.63亿元,扣减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入使用9.49亿元,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6.63亿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直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340万元,比上年增加5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5万元,减少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00万元,增加633万元,主要是市机关服务中心根据省车改办批示更新公车开支352万元、市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用车303万元;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减少32万元。
从决算情况看,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受实施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等影响,后期财政收支平衡依然存在压力;审计也指出了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慢,效率不高、财政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培植壮大财源。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10项58条政策,全力推动传统产业创新转型、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扩大先进产能、延伸产业链、开拓市场等。支持企业总部经济、上市融资、外贸出口、节能减排降耗,以及推动金融、商贸、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开展招商引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生财点。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科学编制项目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除应急救灾以及上级新增项目明确要求地方配套资金外,2019 年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部门预算。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进度通报和考评机制,推进预算单位关注执行进度、提高执行效率。对于预算执行不力的部门采取通报或约谈等方式,提出加快预算执行的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并改进工作。建立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编制及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自动清理机制,并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市本级财政统筹使用。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预算收支、政策和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使用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配置机制,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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