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清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大福清”发展战略,强化财政政策资金要素保障,大力支持“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三大行动和“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两大工程,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为推动福清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支撑。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12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全市财力预算为63.29亿元,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9亿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3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市本级财力预算为59.73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73亿元。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7.93亿元(预计数,下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比上年增加6.67亿元,增长8.2%。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4.18亿元,增长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71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8.23亿元,增长11.7%。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比上年增加3.09亿元,增长7.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3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7.78亿元,增长11.9%。
2016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增值税24.59亿元,增长15.1%,其中地方级增值税11.06亿元,增长90.6%(主要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营业税纳税人改缴增值税形成收入转移体现增收)。企业所得税14.85亿元,其中地方级企业所得税6.04亿元,下降17.5%(主要是江阴国电受限产影响及冠捷、捷联等重点企业利润下滑导致税收减收)。个人所得税14.92亿元,其中地方级个人所得税5.97亿元,增长228%(主要是上市公司个人限售股减持增加税收)。营业税 4.96亿元,其中地方级营业税4.47亿元,下降43.1%(主要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营业税纳税人改缴增值税,收入在增值税科目中反映,体现为营业税减收)。地方小税种12.95 亿元,下降12.1%。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9.95亿元,同口径增长7.3%。继续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政策,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增加2600个学位。改善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同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亿元,增长12.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30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完善对被征地、收海农民的多元化保障机制。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受益人数达2.93万人。落实优抚安置财政保障政策。全面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促进创业就业,构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7亿元,同口径增长5.3%。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30元,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5元。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补助政策,实行差别化补助。建立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补偿机制,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科学技术支出1.16亿元,增长5.6%。完善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财税扶持政策,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设立研发中心、实施技术改造、创建知名品牌、参与标准制定等。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推进创业创新。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亿元,增长0.3%。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镇街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提供免费展览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扶持公益性演出。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展。推进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农林水支出5.09亿元,下降10.4%(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减少)。重点做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支持设施农业、水产业、现代渔业、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重点做好调整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标准。
住房保障支出1.22亿元,同口径增长3.8%。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31套,新开工294套,保障对象范围逐步扩大。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税费优惠政策,对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节能环保支出0.97亿元,增长18.4%。重点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2062部提前报废“黄标车”实行财政补贴。
公共安全支出4.66亿元,增长23.5%。加大政法经费和社会公共安全投入,深入推进“平安福清”建设,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支持“智慧福清”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智能化。安排专项经费,推动我市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深入开展。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51.2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比上年增加0.96亿元,增长1.9%。政府性基金支出47.95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7.74亿元,增长19.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55亿元,完成预算的96.7%,比上年增加6.78亿元,增长77.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比上年增加5.82亿元,增长80.8%。
以上预计数与实际执行数会有所变化,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加强预算管理,着力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做好财政工作:
1.围绕促投资稳增长,强化政策资金要素保障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有进。统筹资金36.73亿元,重点投向高速公路、城区道路、市政工程、工业区、水利、电力等重点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城市”和“小城镇”试点建设等方面,推进观音埔片区、东部片区、外环路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中央、省地方政府债券18.52亿元,其中代发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52亿元,用于城市公用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大力推广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综合运用财政资金与信贷、债券、基金等多种融资组合,发挥投贷结合效应,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重点领域。通过调度征迁周转资金、落实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留用地和货币安置政策等措施,全力推进百日攻坚行动。通过支持融资平台,实施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投资工程包建设。通过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银行类金融机构贡献奖励等方式,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行镇街招商引资财税分成办法和新引进企业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实体经济发展步伐。
2.围绕“三去一降一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支持政策,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安排1.82亿元,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和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稳定增长。实行财税优惠政策,推进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下达中央财政专项补助9000万元,支持福耀玻璃、东旭光电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安排2700万元,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稳定重点企业外贸出口。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支持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建设。安排6000万元,对部分群体购房给予财政补贴,鼓励合理购房消费;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加大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消费支持力度,鼓励发展商业办公商品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去库存。下达3000万元,推动海洋经济、文化产业、旅游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累计投放企业应急保障金4.8亿元,为10家企业提供资金应急帮扶,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落实企业减税降费和技改扶持政策,实现增值税对货物、服务全覆盖,总体保证所有行业全面减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3.围绕补短板惠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生态建设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财政用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57.28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2.8%,较好地保障了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统筹1.62亿元,推进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支持造林绿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土流失治理等,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下达7365万元,实施新农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支持96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村和48个“美丽乡村” 、1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按上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统筹扶贫资金,专项用于实施精准扶贫。全面落实“五个一批”帮扶举措,加大对老少边岛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
4.围绕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税体制机制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并取得成效。营改增全面扩围,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改革范围。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各类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实现全口径预算公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市级部门“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到项级科目。启动镇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等一系列制度,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公务交通补贴经费,规范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
5.围绕年度收支目标,强化增收节支工作
积极采取一系列开源节流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将财源建设和支持企业发展有机结合,加强对企业的对接和政策服务,快速兑现各项惠企政策资金,加大企业应急保障金投放力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企业生产发展的帮扶工作。启动财政、国地税收入协调机制,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强化税收清欠工作,保证应收尽收。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狠抓财政支出进度,确保年末结余结转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保持在财政部要求的限额以内。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奖金津补贴管理等制度,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非税收入收缴专项检查和违规使用公款整治、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等工作,规范财经秩序。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性减税降费力度加大、营改增试点全面扩围等叠加影响,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趋势明显;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政中长期压力加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复杂,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大福清”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既要积极应对新常态下,受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从中高速增长转向中低速增长带来的困难;更要充分把握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以及“五区叠加、一区毗邻”发展机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和改革决心,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建设富庶、文明、开放、和谐的“大福清”提供财力保障。
(一)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遵循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编制全口径预算。根据预算法要求,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我市转移支付编入年度预算。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4.09亿元,比上年增加6.16亿元,增长7%。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06亿元,比上年增加3.93亿元,增长7%(同口径增长8%)。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6.89亿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全市总财力预计69.45亿元,比上年增加6.1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5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4亿元,比上年增加2.95 亿元,增长7%(同口径增长8%)。市本级财力65.75亿元,比上年增加6.0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5.7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教育支出18.93亿元,增长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亿元,增长2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9亿元,增长7.7%。科学技术支出1.22亿元,增长1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74亿元,增长2.6%。农林水支出3.63亿元,下降1.7%(主要是精准扶贫支出改列上解支出)。住房保障支出0.99亿元,下降11.4%(主要是上年上级提前下达保障房专项资金,本年无此支出)。交通运输支出0.93亿元,增长7%。节能环保支出0.35亿元,增长18.9%。公共安全支出3.54亿元,下降17.5%(主要是法院、检察院收支体制上划)。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0.66亿元,比上年减少0.61亿元,下降1.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0.6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3.4%。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51亿元,比上年增加0.96亿元,增长6.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29亿元,比上年增加1.27亿元,增长9.7%。
(二)2017年财政政策重点
1.着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专项安排7.25亿元,重点用于:一是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安排科技专项资金,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扩大先进产能、延伸产业链等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支持实施服务业倍增计划,推动金融、物流、商贸、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培育新的产业接续和支撑力量。三是完善外贸出口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支持自主品牌建设、提升服务贸易水平、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促进出口行业转型升级。四是积极支持“一区三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提升设施农业发展及农业智能化水平。实施“粮安工程”,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进一步保护耕地资源,引导粮食规模生产经营。五是重点支持融侨、江阴、元洪三大工业区和蓝色经济产业园、自贸福州片保税港区、玉融国际创业小镇、国际食品产业园等产业平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促进重点区域发展。落实支持镇域经济发展各项财税政策,推动乡镇工业集中区转型提升,支持基础配套和招商选资,发展壮大镇域经济。
2.着力城乡建设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统筹安排25亿元,并通过政府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重点用于:一是统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在内的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滨海大通道、长福高速福清段、长平高速福清段、沈海高速镜洋互通、福厦客运专线和东部新城片区、观溪新区、北部片区路网建设,以及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是通过支持市级、园区、小城镇等投融资平台,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投入运作,积极推广运用PPP、项目融资、产业基金、企业债券等模式,激活社会资本、民间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三是积极推动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支持城市公园和公交场站、首末站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区综合承载功能。四是重点支持江阴省级小城市建设试点和龙田、高山、渔溪等试点小城镇的开发和建设。五是积极整合幸福家园及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农村路网建设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100个新农村示范村、创建村建设。
3.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专项安排14.71亿元,重点用于:一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推进校安工程、城区学校扩容、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增学位3500个。继续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政策,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支持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群体就业工作,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体化,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50元。落实对公立医院“定项补助”和差别化的财政投入政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核一补”财务管理模式,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四是支持文化繁荣发展。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小三馆”等文化场所免费开发,支持文化下乡惠民活动,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五是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支持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福清”建设,强化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六是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继续按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扶贫资金,专项用于精准扶贫开发。
4.着力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专项安排2.15亿元,并通过政府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重点用于:一是落实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增强相关镇(街)保护生态环境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二是重点支持“六库一渠”水系连通工程、“两江六溪”河道综合整治、城区七大涝片和火车站区域防洪排涝工程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支持“两违”治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卫生保洁网格化运作,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打造美丽乡村。四是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四绿”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海洋污染治理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五是加强资源节约和减排降碳,完善节能技改奖励政策,实施一批重大节能项目和减排工程,重点支持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示范园区。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补助、奖励和差别电价等手段,促进淘汰落后产能。继续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
(三)2017年财税改革工作重点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市、镇两级地方预算管理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体系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二是做好市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科技、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三年滚动规划研究。三是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继续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四是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非税收入征收和缴库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五是深化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动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覆盖。
2.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按照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要求,努力增加资金有效供给,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财政存量资金年末自动清理以及预算编制与执行相结合两项机制,缩小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二是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3.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坚持“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及时筹措和落实偿债资金,维护我市偿债信誉。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并将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综合运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此外,积极研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落实好中央与地方调整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跟踪分析全市营改增试点全面扩围减收情况,及时研究提出应对的政策建议。做好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前期准备工作。
(四)扎实抓好2017年预算执行
1.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继续狠抓增收节支,结合经济和产业发展形势,分税种、分行业、分企业分析收入的增长点及其可持续性,增强收入预算执行的前瞻性,积极培育财源,做大收入蛋糕。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年初待分配资金。三是硬化预算约束,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四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督促力度,定期对未下达的预算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2.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扩大市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2017年市级各部门编报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占比力争提高到60%以上。三是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增效工作,加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和扶贫资金的整合力度,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改进分配方式,强化绩效评价,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审查意见,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二是严格遵守预算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的内控机制,规范理财行为。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财经纪律的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改革创新、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开放、和谐的“大福清”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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