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清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年预算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同口径增长8.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同口径增长1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59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16.2%。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增长7.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81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27.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94.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下降32.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政府性基金支出140.91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40.6%,主要是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15.79亿元和上年结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206.2%,主要是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提高以及市城投集团上缴利润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24亿元,增长206.2%。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增长1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7%,增长1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2.52亿元。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0.74亿元,其中,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18.98亿元,比上年增加3.49亿元,增长22.5%。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4.32亿元,严格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第一批、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举借及安排使用方案,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79亿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及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着力组织预算执行,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
1.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退还部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等政策,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推进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上述措施,全年减税降费规模达14.5亿元。
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下达科技专项资金1亿元,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等惠企政策,大力支持实施高成长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双高”培育工程,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下达人才专项资金和住房补贴0.12亿元,支持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安排7.51亿元,继续推进京东方项目建设。下达1.44亿元,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总部经济、现代商贸、建筑业、金融服务、文化旅游、电商物流等服务业发展。下达0.35亿元,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下达出口增量贴息、外贸补助0.13亿元,支持企业市场开拓、外贸出口。
三是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等各类财政资金48亿元、争取省级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1.12亿元,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道路交通体系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5亿元,落实重点工业园区财政体制和扶持政策,推动重点园区开发建设,进一步增强园区承载功能,促进产业项目集聚。筹集安排15亿元,用于支持土地收储,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四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安排3.5亿元,推进江阴小城市和龙田、高山、渔溪小城镇建设,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下达0.95 亿元,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现代农业、一区三园、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强镇示范建设等。安排0.2亿元,支持农业循环产业园PPP项目前期建设。统筹各级财政资金2.2亿元,支持95个“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行财政贴息贷款等方式,实施农村供水管网改造、自来水管网延伸入户工程。下达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9亿元,提高村级(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居)干部工资待遇补助水平,保障基层政府和村级(社区)组织正常运转。
2.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快地方政府债券申请发行,通过省级顺利代发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以及再融资债券。推进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全年化解存量隐性债务87.81亿元。全市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综合债务率三项指标均低于风险预警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下达节能环保支出1.63亿元,加强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和海上养殖污染整治,支持企业节能减排降耗,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安排3亿元,推进城乡污水管网改造和垃圾处理设施等方面建设。投入1.4亿元,推进“湖库水系连通”建设、龙江下游河道疏浚等。下达以奖促治资金0.21亿元,用于全面提升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下达1.22亿元,支持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推行道路、绿化、公园、公厕等市政设施社会化管养。
三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按上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着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实施“同置业、壮村财”工程,促进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安排0.62亿元,支持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协作,助推当地脱贫攻坚。应用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将103个专项资金纳入在线监管,实时监控资金的流向、流量、流速。发挥福州市惠民资金网的监管作用,将44类涉农惠民资金项目纳入网上公开,实现在线监督、精准监督。
3.促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一是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投入4.5亿元,支持20个新建、改扩建城乡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下达1882万元,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每年200元提高到450元,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下达1.64亿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达8072万元,落实乡村教师津贴政策、中小学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制度等,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安排1035万元,完善公共文化场馆免费运行机制,推进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和“文化惠民”工程。
二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下达4.1亿元,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10元提高到5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4元提高到69元。下达0.8亿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补助、药品零差价财政补贴等。支持实施基层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等,提升城乡医疗综合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下达4.51亿元,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40元,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政策等。下达1.08亿元,落实高龄老年人补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标准。下达0.11亿元,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农村幸福院建设。下达0.62亿元,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下达1.29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下达1.67亿元,强化政法经费保障,继续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福清”建设。
4.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统筹协调,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提高至20%。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力度,加快支出进度,全市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0.6亿元。预决算公开持续深化,全市94个市级一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了应公开单位全覆盖。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制定《福清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明确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完善政府投融资机制。提高专项债券运作水平,精心策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棚改项目专项债券资金。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工业园区、江阴小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投公司、城投集团获评AA+主体信用等级。转变政府投融资运作方式,通过资本注资、固化补助、赋予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为市属国企增资增信,支持项目融资租赁,推动向市场化投融资主体转变。
三是完善财政“放管服”机制。深入开展跟踪服务企业“双保”行动,加大惠企政策资金落实力度,强化企业生产发展的帮扶工作。完善财政、税务、人行等部门协作机制,简化小微普惠减免退税流程,推行单笔5000元以下的退税授权税务部门直接退库办法,加快退税速度。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下放单项造价200万元以下工程预结算审核,促进财政评审提速增效。
5.增强财政管理监督实效
一是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影响,加强税源监控、税收管征,持续做好非税收入征缴,通过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以及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等措施,努力弥补减收缺口。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按上年部门决算一般性支出压减10%后的规模控制支出安排,将年初预算安排的部门单位业务专项经费按5%收回,集中用于保障“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
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市政府所出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修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做好市级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支持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实现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在线运行全覆盖,全年上线采购项目金额达0.57亿元。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实现“无现金”支付。修订完善国库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管理,强化财政资金存放安全管理机制。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专项监督等工作。
总的看,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工作取得新的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以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同时,我市财政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增收难度增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深度不足,激励约束作用不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较大,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福清撤县建市30周年。2020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抓项目促跨越”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0 年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健。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既综合考虑我市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增幅要求,又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
二是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财力状况,合理确定基本民生支出标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按照可持续、保基本安排好各项民生支出,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
三是厉行节约、保障重点。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按照上年预算10%的幅度压减部门一般性开支。
四是注重绩效、硬化约束。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立以使用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配置机制,硬化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的约束。大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是深化改革、防范风险。优化市与镇街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促进镇街间财力均衡。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关联程度、减税降费政策翘尾等因素影响,2020年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增长2%,按142亿元编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2%,按86.75亿元编制。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5.93亿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4.92亿元,下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亿元,减安排债券还本支出5.54亿元,全市总财力预计为95.1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13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63.93亿元编制,增长0.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5.87亿元、镇街财政净上解收入10.8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亿元,减安排债券还本支出5.54亿元,市本级财力预计83.1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3亿元。
(三)其他三本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按121.08亿元编制,增长27.8%。按规定将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2020年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亿元(安排用于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园区开发项目)和专项转移支付0.02亿元编入预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24.1亿元,下降0.1%。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24.1亿元,扣除债务还本支出3.12亿元后,相应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20.98亿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0.1亿元编制,下降46.6%,主要是市城投集团预计上缴利润大幅减少。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按0.1亿元编制。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按12.51亿元编制,增长10.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按10.47亿元编制,增长13.4%。
(四)2020年全市四本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全市四本预算统筹安排支出226.6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1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0.9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47亿元。在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的基础上,对应《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支出保障:
1.支持高质量发展方面,安排12.08亿元。一是支持创新驱动。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建立创新激励与企业研发投入、财税贡献、产值等绩效指标挂钩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知识产权认证、参与标准制订,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孵化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壮大创新企业集群。加大人才专项资金预算投入,落实税收优惠和引才奖励政策,深化“融聚英才”培育行动,支持实施“重点产业引才计划”。二是支持转型升级。推行技改设备投资补助、技改完成投产奖励等组合政策,促进传统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统筹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加快发展。三是支持扩大开放。落实稳定和促进外经贸发展以及重点支持外向型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政策措施,完善财政奖补机制,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2.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51.41亿元。一是推进土地收储。加大存量用地盘活转化力度,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强化产业发展土地要素保障。二是推进道路交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滨海大通道、福厦高铁客专福清段、沈海高速二期扩容前期项目等战略通道建设,实施国省县道改造提升,推进环城路及其延伸段等道路项目建设。继续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规范运用PPP模式,支持市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项目建设。三是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继续从资金投入、财政体制、资本金注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进重点园区平台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强化园区产业发展平台支撑。着力支持江阴镇省级“小城市”和龙田、高山、渔溪小城镇开发建设,推动特色小镇加快发展。
3.支持乡村振兴方面,安排5.24亿元。一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进84个“美丽乡村”建设,培育提升一批美丽乡村提升村、特色村,支持加强古街古镇和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二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支持加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做强水产、畜牧、蔬菜、水果等优势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推进国家级农业循环产业园、海洋牧场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乡村事业发展,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落实帮扶资金,支持加强山海区域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
4.支持民生改善方面,安排22.36亿元。一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支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0所,推进福清一中新校区、实验小学第二校区、滨江小学第二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资金保障,健全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支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协调均衡发展。二是推动“健康福清”建设。支持福清市医院二期、市疾控中心、海口中心卫生院住院楼等15个医疗补短板项目建设,提升医疗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580元和74元。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补助、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价财政补贴等机制。三是织牢社会保障网。按照省定“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标准要求,强化“三保”资金保障,加大市财政对镇街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加强协调镇街自有财力,切实兜住“三保”底线。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抚恤优待等制度,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龄老年人补贴等政策,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统筹用好各类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创业。四是完善公共文化体系。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均等化。支持实施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事业发展。五是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清”建设。
5.支持生态建设方面,安排5.43亿元。一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推进资金统筹整合,建立常态化、稳定增长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整治、沿海防护林建设、海洋环境保护等。二是支持全域综合治水。落实“河湖长制”,继续支持“湖库水系连通”工程、“两江八溪”河道综合整治、龙江中下游清淤疏浚及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等。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投入,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三是支持绿色福清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推进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以中央公园建设为重点,推进城市公园、生态绿道以及配套工程、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四是支持节能减排。完善财政奖补机制,支持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园区环保配套设施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等。
三、切实做好2020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围绕上述预算安排,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执行,深化财政改革,确保全年预算目标和财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大开源挖潜增收力度
一是大力培育涵养财源。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形成更多新动能,培育更多增长点,壮大财源基础。规范运用PPP模式,积极对接争取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福州新区基金和华侨基金,继续实施投资工程包,积极培育投资新增长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引入项目企业投产进度,构建基础稳固、支撑有力、结构优化、后续旺盛的财源体系。
二是着力促进财源集聚。发挥财政与规划、产业等政策的协同作用,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和镇街利益共享、招商协同机制,推进园镇一体、产城融合发展,促进项目集中、财源集聚。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重点税源联系制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政策指导,提升重点税源增收潜力。
三是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健全和完善财税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收入结构分析和动态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征,稳步推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依法依规加快推进低效闲置及超标配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等政府存量资产处置,规范财政收入核算和缴库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构建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1+5+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构建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压实的工作责任制,对标对表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研究建立第三方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是推动扩围提质增效。试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推动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整体绩效目标编报与自评,加快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推进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选择一些部门和专项开展重点监控、重点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三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研究建立新增重大政策、项目绩效的事前评估机制,将审核与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推动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我市县域集成改革总体方案部署,对接落实省、福州市下放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争取相应的财力支持,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具体标准和支出规模。调整完善新一轮市与镇街、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市与镇街、园区财权事权对等的税收和土地收益分成比例,优化财力分配格局,加快形成稳定的市与镇街、园区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提高至30%。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探索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切实压缩专项资金项目数量。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力度,推动建立透明的预决算制度。
三是深化国企国资管理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资源利用率,提高自然资源资产效益。
(四)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
一是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借、用、还”相统一、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举债融资机制。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对不规范的举债融资问题妥善做好分类处置,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禁变相举债行为。
二是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债券资金项目储备与审核,强化项目管控,专项债券与项目严格对应。稳妥做好债券申请发行与支出安排的衔接,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落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严格执行化债计划,建立健全偿债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在中央规定的期限内将隐性债务消化完毕。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债务风险评审机制,健全债务风险事前干预和事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评估,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五)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依法组织预算执行。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2020年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审查报告,精心组织预算执行。在市人大审查批准预算后,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批复部门预算、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在建项目通过分段方式及时结算兑付相关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及时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是做好财政节支工作。从严控制“三公”等行政经费,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总压减比例达到10%以上,挤出更多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完善厉行节约制度建设,以刚性制度约束公务行为。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格预算管理监督,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重点环节监督,强化预决算公开检查。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政府采购业务系统、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监控系统、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等应用,持续扩大惠民资金网上公开范围,推进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督“全覆盖”。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内控制度。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提质增效、开拓创新,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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