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清市财政局汇总,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340万元, 比上年增加支出5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55万元。与2017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费减少99万元,下降64%。全年市本级部门组织出国团组18个,因公出国(境)累计23人次。我市承担着对台深度融合、“海丝”核心区的出访任务较重,科研学术、文化演艺、医务救助等专技团组出访。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运行维护费减少34万元,下降2.29%,主要是: 2018年实行公车改革,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加大对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增加633万元,主要是市机关服务中心根据省车改办批示更新公车开支352万元、市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用车30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19批次,17207人次。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减少32万元,下降14.74%,由于我市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接待报销审核程序,严控接待费支出。
附件:2018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福清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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