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福清市旅游资源优势,加强民宿行业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促进全域旅游发展,2019年12月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福清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22年6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2023年2月2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福州市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办规〔2023〕5号)。为加快我市民宿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我市实际,我局启动《办法》的修订工作,形成《福清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请于2023年8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注明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逾期未反馈请允许视为无意见。
附件:福清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林蕴琼 联系电话:85224369 邮箱:qylylf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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