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18-10-24 09:5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福清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经福清市十七届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受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本市七个街道居民户籍(农村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2、申请人在本市七个街道落户时间满1年;

   3、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41585元以下(含)、其中单身家庭年收入上限标准放宽至2倍,即83170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75万元以下(含),且在本市七个街道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七个街道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原租住公有住房但已腾退。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具有非本市七个街道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在本市七个街道工作;

   3、申请人与本市七个街道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或福清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达到1年以上(含)且在本市七个街道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

   4、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41585元以下(含)、其中单身家庭年收入上限标准放宽至2倍,即83170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75万元以下(含);

   5、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七个街道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申请人属于本市七个街道范围内的省、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在编工作人员;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41585元以下(含)、其中单身家庭年收入上限标准放宽至2倍,即83170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75万元以下(含);

   3、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七个街道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五)《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的一线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和环卫、公交行业从事设备维护、给养等后勤保障的工勤人员,以及在我市城区7个街道范围内部队服役满10年以上(含)的现役专业士官(须已婚且家属在我市城区生活)、在一线从事教学、医疗服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医院医生护士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定向供应保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福清区域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在福清区域内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福利分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

  3、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1年的。

  二、申请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报《福清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未婚、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当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4、其它需要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未婚、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当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缴交凭证等证明材料;

  5、其它需要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未婚、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当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4、其它需要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照材料还须附复印件,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

  三、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本申请条件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可前往户籍(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24日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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