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清大路(福业大道至福俱大道区间段)市政道路项目建设需要,福清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因清大路(福业大道至福俱大道区间段)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及其地上物(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和福清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70号《征收土地公告》、福清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第70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规定的要求,现将该征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一个月。被征收人可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反馈意见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清市音西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85162116),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