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溪新区经二路(纬一路至龙江南路)市政道路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
时间:2019-09-18 15:45
因市政道路项目建设需要,福清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观溪新区经二路(纬一路至龙江南路)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及其地上物(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融土征告(2018)96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融国土征公告(2018)96号福清市国土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规定的要求,现将该征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0月17日为止(期限30日)。被征收人可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反馈意见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清市宏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85380181),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8日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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