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建设发展和旧城改造建设需要,福清市委、市政府决定对龙东片区(报批名称含政府储备地2022-027号)项目规划红线内的土地进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市政府已发布了征地预公告(融预征公告〔2022〕57号)及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融拟征补公告〔2022〕45号),现将经研究制定该征地范围涉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告实施。
附:1.龙东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适用私人自建住宅部分征求意见稿)
2.龙东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适用公寓楼、集资楼部分征求意见稿)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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