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兴林路(江阴大道至赤厝)段公用管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福清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兴林路(江阴大道至赤厝)段公用管廊工程项目规划红线内的土地进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市政府已发布了征地预公告(融预征公告〔2024〕273号)及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融拟征补偿公告〔2024〕222号)。该项目位于新江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及管廊工程项目征迁红线内,现将经研究制定该征地范围涉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实施。征求意见期限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一个月,被征收人可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反馈意见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85611324),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兴林路(江阴大道至赤厝)段公用管廊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适用私人自建住宅部分征求意见稿)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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