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轮第二批巡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我市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5年4月中旬开始,市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住建局党组,市委办、市府办党组,市资规局党组等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3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备注: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9日。
中共福清市委巡察办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