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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22时51分,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镇5区一家五金店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宏路站立即出动2车12人火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在赶赴现场途中,指挥员与报警人联系得知:起火部位为店面内部中间货物存放区域,烟雾较大,无人员被困,但店面楼层上有群众需要转移。得知情况后,指挥员告诫报警人,与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在路口接应消防队。
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烟雾正从店内向外飘散。指挥员立即开展火情侦查,经侦查得知,明火正从店铺中间区域向四周蔓延,指挥员立即开展战斗部署:灭火组先出一把水枪从店面正门向内射水,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搜救组协同2名灭火组队员利用撬棍对店面后方铁门进行破拆,门开后灭火组迅速出第二把枪对着火区域进行控制和扑灭,同时,将店面后方厨房内的煤气罐及时转移,随后搜救组协同现场民警将店面楼上群众进行疏散;供水组利用室外消火栓向消防车供水,确保灭火救援用水不间断,警戒组配合民警对现场实施警戒,并对店面负责人及家属进行安抚。处置过程中,由于店内烟雾较大,无法准确找到着火点,指挥员果断下令使用排烟机对店内进行排烟,待烟雾消散后,灭火组立即更换一把泡沫枪对着火点进行扑灭。经过二十多分钟的紧急处置,搜救组成功将13名群众疏散至安全区域。随后,现场明火也被彻底扑灭,为防止复燃,指挥员命令灭火组出水持续对现场进行降温,通过热成像仪确认现场温度降下来,且无复燃迹象后,队站收整器材返回。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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