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榕人社培〔2020〕44号)文件规定,经受理审核,现拨付我市2020年第一批以工代训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共57家,人数4671人,补贴标准500元/人,补贴金额共2335500元(具体名单见附表)。该款项从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附件:福清市2020年第一批以工代训补贴情况表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榕人社培〔2020〕44号)文件规定,经受理审核,现拨付我市2020年第一批以工代训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共57家,人数4671人,补贴标准500元/人,补贴金额共2335500元(具体名单见附表)。该款项从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附件:福清市2020年第一批以工代训补贴情况表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3501810005
闽公网安备:35018102240045
闽ICP备08102174号-1
邮箱:fqsgkb@126.com联系电话:0591-85222272
主办: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