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9〕61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榕财培〔2019〕69号)文件精神,经受理审核,2020年9底至2020年10月30日共有152人符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申报条件,其中: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30人,职业资格专项证书70人,中级(四级)41人,高级(三级)10人,技师(二级)1人。现向申请人拨付补贴资金共11.4万元(具体人员明细详见附表),该款项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附件:福清市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2020年10月)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