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公办学校和幼儿园保安服务费、视频监控服务费的通知
时间:2021-01-28 14:40

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委编办和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0〕172号)和《市十五届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二)》精神,各学校、幼儿园要统一配备保安和装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学校保卫工作。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增加教育经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0〕89号)文件精神,从2020年起我市辖区公办学校原则上按以下标准配备校园保安,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200人的学校配1名专职保安员;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配2名专职保安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配3名专职保安员;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学校,配4名专职保安员;超过2000人的学校,配5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校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现将2021年公办学校、幼儿园保安服务费和视频监控服务费2943.846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420.286万元,镇街承担523.56万元(2021年末在镇街与市本级上下级结算中收回)。请各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保安人员配备和视频监控管理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

   福清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9日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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